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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出台出租型工业企业指导意见
2017年03月25日 12:18:13 来源: 浙中新报 夏斌婷

  一家企业出租给十几家乃至数十家企业同时生产经营,这样的企业该如何管理?“出租型”工业企业整治应符合哪些规范?承租企业有哪些标准?就此,义乌日前出台实施了《义乌市“出租型”工业企业整治提升指导意见》,对出租型工业企业进行规范。

  指导意见指出,按照“主导产业清晰、配套设施完善、功能布局合理、机器设备先进、安全生产规范、‘五水共治’达标、物业管理精细、优质企业集聚”的整治目标,对出租企业、出租企业物业管理、承租企业、生产车间、配套仓库等方面进行规范。

  指导意见提出,出租企业应设立物业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物业管理、安全生产等各类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对承租企业进行初审,并上报镇(街道)经济发展办进行审核与备案。承租企业单个企业生产经营面积原则上不得低于500平方米或单层独立厂房,二层以上厂房原则上按一层一家出租;承租企业需符合所在镇街主导产业定位,且月销售收入达到三万元以上;引导电商等商贸性质的企业集中设置在同一栋建筑内,便于统一管理;引导承租企业投保财产险和公众责任险;引导出租企业每三年对厂区安全风险等级进行一次评估。其中,企业厂房改变成宿舍的情况,由于降低消防危险等级,建议整改达到安全条件后,允许继续使用。

  该意见还对出租型企业的厂房改变成宿舍、综合楼改为厂房,同一厂房存在不同消防等级的企业等情况的整治提升进行了明确,要求供地企业逐步对承租企业调整为同一消防等级。

  据悉,该意见是在综合义乌各镇(街道)对出租型工业企业管理经验办法的基础上出台的。而在此前的出租型企业整治工作现场会上,城西街道的做法被点赞,成了其他镇(街道)的重点学习对象。

  据了解,城西街道工业功能区共有出租型用地86宗613家出租企业。其中,企业自用20家,部分出租50家,纯出租16家。目前,经过整治提升,53家企业外迁,36家企业因低小散乱、安全环保等未达标被取缔,524家企业基本整治完成。如原租用在义乌市帅派皮件有限公司厂区的八家企业,根据城西街道中小微产业园建设要求,现均已搬离或关停,剩余的30家企业按产业分类整合集聚。

标签: 出租;承租;出租企业;承租企业 责任编辑: 蒋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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