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金华 正文
市区应急工程管理,该如何规范?
2017年04月05日 15:16:17 来源: 金华晚报

  记者昨从有关部门获悉,为提高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市政公用等领域应急机制,规范市区应急工程管理,市应急办、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四部门制定的《金华市区市政公用等设施应急工程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第1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规定自3月20日起施行。

  市政公用等应急工程具体包括哪些工程?

  据介绍,由市建设局系统实施的金华市区市政公用等设施应急工程的决策、建设、审批、管理、监督,均适用该规定。

  那么,市政公用等应急工程包括哪些工程?具体有六类:因自然灾害、火灾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市政、园林、供水、环卫等公共设施损坏而必须立即进行修复的工程;因自然灾害、火灾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受损受阻而必须立即采取清障、修复、临时处置及技术评估等保畅措施的工程;防洪、排涝等城市排水设施在灾害发生后需实施的应急加固工程及其他抢险工程;城市既有桥梁应急抢险工程;因保障重大政治、经济、社会活动需要,市委、市政府要求立即实施的市政公用等领域应急工程;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应急任务。

  应急工程的额度又是如何认定?

  据了解,应急工程的额度认定应根据任务性质和工程投资额度实行分级审定制度,工程投资估算在200万元以下的,由市建设局负责审定;工程投资估算在200万元以上的,由市建设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其中,项目立项、规划、用地、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简化程序办理。确因时间紧迫,开工前无法完成相关手续办理的,可在开工后补办。

  那么,应急工程资金该如何保障?应急工程资金原则上在每年财政预算安排的应急专项资金中列支,做到专款专用。工程投资额较大,年度应急专项资金无法保障的,应按规定程序申请追加经费。

  应急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该如何确定?据介绍,建立应急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储备库制度,储备库可采用年度招标方式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原则上每2年招标一次。工程结算下浮率作为施工单位储备库招标条件之一,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的服务费用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及招标文件确定。应急情况发生后,相关应急工程按年度招标中标排序从储备库中依次确定应急工程实施单位。

  特别提醒:应急工程实施前,应先签订合同。确因情况紧急未签订合同的,应在工程实施后15日内补签。应急工程合同应明确实施单位、工程量、工程费用、验收标准、质量保证及相关责任等内容。

  应急工程费用该如何支付?

  据介绍,按照合同规定,结合工程进度情况,按月支付应急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待审价完成后支付。应对自然灾害等情况实施的应急工程,可先支付50%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待审价完成后支付。

  其中,应急工程实施单位应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抢险工程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确无明确规定的,可参照本规定执行。抢险和应急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各区政府(管委会)可参照执行。


标签: 工程;市政;规定;储备库 责任编辑: 洪慧敏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