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阳市巍山高中,如果教师在课堂上未关闭手机并发出声响,或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调课或委托他人代课,将被认定为“教学事故”而受到相应的处罚。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创造优良的教学环境和教学氛围,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最近,东阳市巍山高中出台了《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记者看到《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中,共有29条“教规”,主要分为教学行为、考试组织、教学管理等三大类。比如在教学行为类别中,16种行为一经查实,都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其中包括参与有偿家教,影响正常教学,造成不良影响;未经教务处批准,擅自收费强迫给学生征订教辅资料;教师在上课、自修、辅导时间内接打电话或玩手机等。
考试组织类则包括教职人员考前泄露考试试题或答案;漏收答题卷(卡)或在阅卷过程中遗失答卷,导致考试成绩无法确定;监考过程中看书报杂志或批改作业、试卷、睡觉、玩手机等7种情况。
教学管理类,则包括由于器材、药品配置不合理,造成上课、试验过程中的学生伤害事故;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所保管的器材、药品、图书等损坏、丢失,造成学校一定的经济损失的,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学生伤害等6种情况。
据介绍,教学责任事故按照情节轻重分为三级。教学责任事故及事故等级按照《巍山高中教学事故责任分类与等级界定表》进行认定和区分。对于构成教学责任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由相关部门或领导给予谈话教育、通报批评、职称评定推迟一年、取消当年评优评奖资格、年度考核不合格等处理措施。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实施,使巍山高中教学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增强了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提高教学质量必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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