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我以后一定规矩做人,再不犯法。”一女子频频道谢。记者昨从永康市检察院获悉,该院对涉嫌盗窃的金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四十多岁的金某和丈夫在浦江经营一家塑料管工厂,因产品的开发需要找吹膜厂,便和老公一起到永康联系合作事宜。到了永康后,因丈夫另外有事,金某便独自开车到城西新区寻找吹膜厂。路遇一家永康塑料管工厂,见工厂的卷帘门是开着的,金某突生进去看看别人工厂的机器和模具的念头。
本想让老公也一起过来,但是几个电话都没人接,金某就自行进了该工厂。眼看里面没有人,金某就四处逛了逛。看到一成型模具与自家生产的不一样,金某就用手机拍照,但拍了几张发现效果不好,金某心想:“干脆拿回去给老公看好了,应该也不会被人发现。”模具很重,但可拆分,金某就将其分三次用旁边的一辆小推车运出去,放在自己汽车的后备箱里。之后,金某就开车继续去找吹膜厂。
这么一耽搁,金某转头把搬了别人模具的事抛到了脑后,和老公汇合后就直接回了浦江。等回了家,金某才想起和老公说这事儿。这边永康模具厂老板回到厂里就发现少了模具,查看监控后知道了金某整个偷模具的过程。哪有光天化日之下进人家厂里运东西的呢?愤愤不平的老板遂报警。而金某的老公听完就愣了,立马开骂:“你做事情怎么这么不靠谱,没有人你把人家东西拿回来干嘛?”被老公一顿说教之后,金某也顿觉害怕,来到派出所投案,但她的行为依然构成了盗窃罪。案子移送到永康市检察院,检察官发现金某拿走模具价值4800元,金某已赔偿,念于主动投案并也是初犯,且该盗窃行为是金某临时起贪念,而非蓄意为之,从宽严相济角度考虑,最后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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