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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开发区首发“三小一摊”证
2017年06月03日 12:32:27 来源: 金华日报 蒋跃根 吴璇

  6月2日,在金华开发区汤溪镇开手工拉面馆的戴建新,从汤溪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这是自今年5月1日全面启动“三小一摊”登记管理制后,开发区核发的第一张“三小一摊”登记证。

  “三小一摊”是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的简称。具体是指生产加工场所在100平方米以内,固定从业人员不超过7人的食品小作坊;经营场所在50平方米以内,从事餐饮、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销售的小餐饮店、小食杂店以及在政府划定区域内经营的无固定店铺的食品摊贩。之前由于无明确的法律法规,“三小一摊”一直是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部门的监管难点,也是食品安全的风险隐患点。5月1日正式实施的《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有效地改变了这一局面。该《规定》由许可登记改为备案登记,简化了准入程序,激发了市场活力,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与经营者的违法责任。

  “我递交了身份证复印件、食品安全承诺书和经营场所平面图,然后讲明我要经营食品品种,就当场拿到了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非常简便。”领到首张登记证的戴建新说,“当然,我会尽到食品安全的责任,让消费者放心、监管部门放心,我自己也放心。”

  “‘三小一摊’简化准入,实行备案登记,并不意味着弱化了食品安全监管。”金华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的负责人说,“按照规定,在经营者取得备案登记后一个月之内,我们会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如若发现问题,可视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作出责令改正、罚款、直至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确保‘三小一摊’的食品安全。”

标签: 三小一摊;开发区;金华;食品生产;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 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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