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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查获一起假公章材料骗取登记案件
2017年06月09日 16:24:33 来源: 金华新闻客户端

  6月8日,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行政审批与企业注册窗口干部在受理张某办理保健品商行个体营业执照的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所提供的经营场所证明中的居委会公章有异样,通过仔细比对以往受理的盖有下官桥社区公章的登记档案时发现,这个公章上字体和大小也有不同。目前,当事人已经移交公安部门作进一步地调查处理。

  近段时间,该局行政审批与企业注册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材料的过程中,也发现经办人提供假房产证,利用他人身份证办理营业执照等问题。为此,窗口工作人员严格资料审查,把好准入关。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进一步熟悉登记业务知识,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甄别真伪材料的能力。二是举办登记案例分析会。邀请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与企业注册处负责人授课,通过大量翔实登记案例剖析、行政诉讼和风险防范,练就窗口工作人员火眼金睛的能力。三是审慎审查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在为企业及个体户提供优质、高效、便利服务的同时,严格按照登记注册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当事人提供的各类资料的审查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当事人身份信息、经营场所证明等审查力度,严防经营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合法的注册登记,为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市场把好第一道关口。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伪造国家机关或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提醒,对于私刻公章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可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关规定,可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标签: 金华;李高城;吴璇;登记 责任编辑: 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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