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两名无证气焊工被依法行政拘留
2017年08月23日 14:46:51
来源:
金华晚报
昨天,记者从婺城公安分局获悉,两名无证气焊工因违规使用明火作业分别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3日。
8月19日,婺城公安分局城中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两名男子正在市区一家医院进行氧气切割作业。经查问,刘某和程某在作业期间未取得上岗证,其行为已构成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违法行为,且情节较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对刘某和程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3日。
警方提醒广大企业和个人,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标签:
行政拘留;明火作业;公安分局;违规
责任编辑:
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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