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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更换门头招牌别忘先行登记备案
2017年10月27日 11:12:35 来源: 金华日报 毛思敏

  10月25日,金华开发区综合执法分局依照相关规定,组织工作人员对八一南街一家火锅店未经审批设置的门头构筑物进行拆除。

  据悉,自今年7月份开展十大专项整治以来,开发区综合执法分局加大力度整治辖区范围内门头招牌设置混乱、不协调等问题,规范门面经营环境和秩序,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水平。此前,各中队也对辖区内不规范商家进行了多次宣传。7月中旬,三江中队收到第39期督办单,其中一项就是八一南街该家火锅店未经审批设置门头构筑物。根据清单内容,执法队员立即前往现场查看,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详细告知店家在期限内提供相关审批材料,逾期未能提供相关材料的,将自行拆除。店主对违规行为拒不认可,在规定期限内既未申报也没有任何整改行为。对此,执法人员多次上门沟通、督促,终于使店家同意配合拆除门头构筑物。

  目前,门头招牌更换的商户需要携带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门头招牌效果图等相关证件,到相应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审批手续,进行登记备案。对相关违法行为,综合执法分局将坚决严格查办,依法处理。

标签: 登记备案;执法分局;先行;审批 责任编辑: 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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