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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农村产业用地创新试点
2017年11月03日 03:01:44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记者 余丽 通讯员 李风 吴晓红 潘沛华

浙江在线11月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余丽 通讯员 李风 吴晓红 潘沛华)美丽乡村的崛起让新时代的农村“生长”出了许多曾经在城市中才有的配套设施,民宿、餐馆、停车场……乡村发展的持续发力,需要农村产业用地政策跟上新节奏。

最近,武义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创新试点正式启动。作为全省试点,武义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试点总面积13000亩左右,计划通过3年时间,坚持农业基础与农村产业融合相协调,打破要素瓶颈制约和体制机制障碍,规划管控引导农村土地利用,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明晰土地用途,提高集体土地资产收益,激发经营主体的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促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为武义全域旅游发展项目、县域“大花园”建设用地需求提供有力保障。

原来乡村建设发展中,许多民宿、旅游用地因为在现有政策中找不到用地依据,而这个试点政策就是要通过规范流程对一些项目用地进行规范,让合理用地的项目真正实现依法依规用地。

武义县有名的网红民宿“一水间”,位于大田乡大公山村,毗邻武义县温泉旅游度假区,原先是村里以设施农用地审批的一处养鹅场,经“五水共治”取缔养鹅场,倒逼转型为“富村计划”的一个农家乐项目。该项目在城乡建设扩展边界以外,所占土地为农用地,所以不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无法进行依法报批。

“原先的农村用地政策中是没有民宿用地的,通过新的试点政策,可以将‘一水间’这种民宿用地新业态,纳入到试点产业用地类型进行管理规范,通过定程序进行建设用地报批。”武义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项目农家乐用地,按照《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创新试点的指导意见》第二条第二款:按“点状布局、垂直开发”,办理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按国有经营性用地实行有偿使用。也可以按照《武义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创新试点实施细则(试行)》第四条第10类农家乐用地的政策办理,即经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后,以住宿餐饮用途,供给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由农家乐经营者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租赁经营。

“原来我们的土地是分别向一户户农户租来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按照新的政策,以后整个项目土地就有合法身份了,今后要经营发展,心里也更踏实,更有信心投入。” “一水间”经营者表示。

另外,还有武义县的“花田小镇”、在建的“陶里”民宿等,也存在着一些类别不同的、难以用现行政策进行建设规划和用地报批的用地。通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创新试点,都可以纳入到试点中对应的类型进行管理规范,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建设用地报批。

据了解,为规范管理,方便操作,武义县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主要分为三个方面和两种管理类型。三个方面即:一是农村公共服务及配套设施延伸涉及生活、生态用地,二是农村休闲旅游建设中涉及生产、生活、生态用地,三是农业产业发展中涉及生产、生态用地。

两种管理类型即: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业态产业用地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业态配套用地。产业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配套用地按原地类管理。

标签: 农村产业;用地;发展;用地政策;武义县 责任编辑: 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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