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傅颖杰 李攀 通讯员 徐文荣 王国仙) “办一起案子,涉案财物就跟着一起移送,权责明确,流转顺畅,效率大为提高。”近日,武义县公安局办案民警汤水艇感慨,该县成立的金华首个公检法共用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用户体验”不错。
长期以来,涉案财物管理存在保管不规范、移送不顺畅、信息不透明、处置不及时等问题,部分涉案财物长期积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障,再加上公检法之间对涉案财物采取实物移送、分别管理的模式,存在保管主体分散,重复投资、耗费成本等问题。
今年,武义深入践行“最多跑一次”改革,成立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实现了由政法委牵头,公、检、法、财政一体化管理模式,打通了公、检、法、财流转的“主动脉”,实现了“物随案走、换押移交、权责跟案”的良好局面,进一步规范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记者了解到,该管理中心共分为物证移交区、大型物证、重型物证、普通物证、特殊物证、重要物证等22个区域,实现分类管理、统一编码、有序存置。
同时,该中心安装全覆盖高清射频监控、联网报警、防盗门窗等安防设施,门口还设有门禁系统和消防器材,配有新风系统、空调、除湿机、真空打包机、温湿度仪、超声波电子驱鼠器等设备,有效保障涉案财物的安全透明管理。
“中心还配备了一套完善的远程示证系统。通过吧台上带有刻度的旋转圆盘和上方的高清摄像头,民警在讯问、询问犯罪嫌疑人时,可以视频展示相关物证和细目照片,省去了临时调用物证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并确保物证的安全。”武义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民警余增海说。
事实上,该中心的设立,最难能可贵的是制度上的创新:设立单独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独立于公检法,所有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纳入中心保管。如今在武义,所有涉案财物需三方签字后才可入库,重要物证实行三锁制,必须三方到场才可开启物证柜,真正实现一体化管理。
中心成立之后,首先移交的物品是在2006年9月一起已经判决的传销案中缴获的一批金器首饰。“原先,这起案件的涉案物品该如何处置让大家头疼,仅作存放处理,明显是对公共财产的浪费,也影响司法部门的公信力。”武义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黄霁柳说,中心成立后,这些存放了很多年的“老物件”成了首要解决的对象,目前,这些金器首饰已被移交至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作拍卖处理。
据悉,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运行近4个月来,已入库涉案财物1400余件,流转检察院50件,流转法院24件,拍卖处置涉案财物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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