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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走路,要体现在行动上
2018年01月19日 09:38:52 来源: 金华日报 张益晓 蒋宣国

  昨天,记者从东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去年东阳发生涉及行人的一般交通事故72起,造成49人死亡,37人受重伤。据悉,这些事故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行人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

  随意横穿 失去生命

  上月10日,大永线3km+900m路段发生一起行人被撞的交通事故,究其原因是行人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交警从视频监控中发现,当日17时36分许,该行人出现在了视频中,靠边没有多远,其突然跑着横过公路。虽然,对向行驶过来的车辆采取紧急制动,但因距离太近,仍然发生了碰撞,该行人倒地后,又被另一辆轿车碰撞,最后其经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表示,个别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薄弱,习惯用老观念去分析、去处理,对道路的宽度、车辆速度和横过道路所需时间估计不足,错误地认为驾驶人发现有人穿过就会将车停下,却根本没有考虑到驾驶人的反应时间和车辆运动的惯性。尤其是夜间在视线不良情况下,在两车交会时强灯光的照射下,驾驶人往往会出现短暂失眼的情况,这时行人若横穿马路,驾驶人往往难以发现,会导致惨剧发生。

  无视斑马线 安全隐患大

  去年10月15日18时许,城北路与江北街道仓前村交叉路口,发生轿车与行人相撞交通事故。交警调查后发现,在该事故中,行人并没有从斑马线上横过,而是图方便选择了直接通过方式,因此也需承担一定的事故责任。

  “当前,道路上斑马线施划基本齐全,但仍有一部分人会贪图方便,特别是当人们离斑马线有点距离时,会直接横穿过去,给自己出行带来安全隐患。”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据悉,去年以来,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亡人事故的发生,东阳交警大队多次组织警力深入农村、企业、学校等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志愿者上街劝导、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等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交警提醒,当前交通事故高发,希望人人都能做到文明规范出行,保障好自己的生命安全。

标签: 行人;交通事故;斑马线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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