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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公安打掉“车贷”恶势力团伙,已逮捕17名犯罪嫌疑人
2018年07月16日 10:18:37 来源: 金华日报 张黎明 卞一夫

  永康警方昨通报打掉一个“车贷”恶势力集团,目前已经依法逮捕17名犯罪嫌疑人,查获车辆90余辆。

  2016年5月12日,小胡通过按揭在永康某4S店签署了新车购买合同,终于拥有了人生第一辆车。由于疏忽,小胡出现两次没有及时还款的情况。他万万没想到,今年3月,义乌某担保公司派来四个壮汉,不由分说地将小胡的轿车强行拖走。小胡为了赎回爱车到担保公司进行交涉,并按对方要求把车的剩余贷款还清。没想到交完剩余贷款后,小胡又被要求交纳违约金。等他交完违约金去停车场取车时,又被要求交纳拖车费、人工费、停车费等费用。交完一笔还有下一笔,小胡又气又无奈,因为车子仍在对方手上,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需要时间太长,自己也没有这么多时间、精力在永康和义乌之间来回奔波。本就经济拮据的小胡只得向朋友借钱,支付了剩余贷款外,又支付了总共2.3万元的其它费用,这才拿回车子。如此一番折腾,对处于创业初期、母亲又刚病逝的小胡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心力交瘁。

  小胡的遭遇并非个例。2016年11月,李先生在永康按揭买来一辆全额48万余元的奔驰轿车,首付29万余元,余款3年还清。今年3月,忙于生意的李先生出现逾期未还款情况,结果有一天他从自己厂里出来准备开车时发现车子失踪了,原停车地点附近的地上有一张字条,写有“逾期未还,车子被拖走,拨打电话联系”等字样。李先生拨打电话后得知,他的车被义乌某担保公司拖走了。一开始,对方称只需还逾期款和利息,后改口要将车的贷款全部还清,等李先生照办后又开出收取全车款20%即9.6万元违约金的要求。最终除了还清全部贷款之外,又交了所谓的“拖车费”“停车费”“人工费”等费用共计3.6万元,李先生这才将自己的车赎回。

  据永康警方侦查,类似小胡、李先生这样的案例还有数百起。单单从表象来说,确实是车主违约在先,而且车主在购车时就白纸黑字签订过“反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受害人同意担保公司在其违约的情况下有权拖车并收取相关违约金、拖车费等费用。因此,多数受害人在遇到车子被拖的情况下也自认为理亏,而不得不支付犯罪分子提出的各类费用。此类案件即使受害人选择报案,由于犯罪分子的精心设计,从个案的角度来说也无法被认定为犯罪,一般只能认定为经济纠纷,让当事双方进行协商处理。车子已经在犯罪分子手里,大多数受害人最终只能屈服而支付各类高额费用,否则再也见不到自己的车子。

  永康警方在前期线索排摸过程中,发现在金华全市范围内有数量较多的因车贷逾期导致车辆被拖被抢的纠纷警情。为此,永康市公安局在进行专题会商后,决定成立专案组进行深入调查、分析研判。

  6月8日,经金华市公安局统一指挥,在义乌、江南、兰溪公安(分)局的鼎力帮助下,永康市公安局组织120余名警力,在义乌、江南、兰溪、永康等地,对该“车贷”恶势力犯罪集团开展集中收网行动,一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查获尚未返还受害人的车辆90辆(价值1000多万元),以及大量档案、账本、定位器、屏蔽器等涉案物品。

  目前,警方已经找到部分被扣车辆的车主,依法返还了部分车辆。1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经永康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已被依法逮捕。永康市公安局专门成立的专案组正在对该案进行审查。

  永康警方提醒,在签署购车合同时,一定要选择正规贷款机构,并问明与你签署合同的工作人员是该贷款机构员工还是担保公司人员,同时还要看清楚给你签字的文书内容。永康警方将继续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车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

标签: 永康;警方;犯罪嫌疑人;车子 责任编辑: 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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