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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户籍“一城通办”再升级
2018年07月24日 15:25:40 来源: 金华晚报 记者 倪国栋 通讯员 傅丽凡

  金华晚报讯 (记者倪国栋 通讯员傅丽凡)记者昨从市公安局获悉,从7月23日起只要户口登记在金华市的居民,无论原籍地在哪里,都可以到全市任何一个县(市、区)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相关户籍业务。

  据悉,市公安局目前已正式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户籍业务“一城通办”工作。这意味着,过去的“户口登记必须回原籍地或落户地办理”的规定在金华已被彻底突破。

  在义乌做生意的张先生就享受到了这一举措带来的好处。当天上午,张先生来到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想要为已经出生1个月的女儿申报户口。张先生和妻子的户籍地都在浦江,由于两人平时住在义乌,加上业务繁忙,一直没时间回老家办理。听说现在开通了“一城通办”的业务,就在办证中心附近上班的张先生赶紧跑来咨询。

  窗口民警立即与浦江县公安局办证中心户籍民警取得联系,通过网上审批平台上传了张先生女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等申报材料,不到15分钟,一本印有浦江县公安局户口专用章的户口本就交到了张先生的手上。

  “没想到现在这么方便,我原本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过来,结果这么快就办好了,现在公安的办事流程不仅效率高,而且大大方便了群众。”拿到女儿户口本的张先生开心得合不拢嘴。

  自5月份市公安局在市区率先开展户籍业务“一城通办”试点工作以来,仅仅一个多月时间,市区各公安分局就通过“一城通办”服务办理身份证业务1054件,户籍业务70件。现在,市公安局进一步打通系统后台、统一流程标准,实现全市公安户籍业务异地受理“一城通办”,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注入了全新动力。

  “开展户籍业务‘一城通办’是金华市公安局‘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的一项亮点工作,也是公安机关便民服务的又一重要举措。群众可以就近选择离自己工作、生活较近的任一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相关户籍业务,无需再跑回原籍地。”市公安局人口支队支队长舒慧强说。

  户籍业务异地受理全市联网后,各县(市、区)的办证中心户籍窗口都会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一城通办”业务的受理及经办,市公安局通过明确受理窗口和户籍地窗口各自的工作责任,建立窗口间办证材料流转工作机制,确保户籍档案材料的及时传递和归档。

  ■小贴士

  30种户籍业务实现“一城通办”

  市公安局经过前期充分调研,根据我市户籍管理工作实际,将以下30种户籍业务在金华市实现“一城通办”。

  (一)下列事项由受理窗口直接予以办理,实行即审即办:

  1.本省籍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

  2.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

  (二)下列事项由受理窗口接收材料,通过网上流转至户籍地办证中心(派出所)办结后,当场交付当事人:

  1. 兵役状况变更;

  2. 婚姻状况变更;

  3. 文化程度变更;

  4. 服务处所变更;

  5. 国内出生登记(出生未满5年);

  6. 收养登记落户;

  7. 死亡注销户口;

  8. 宣告死亡注销户口;

  9. 宣告失踪注销户口;

  10. 居民户口簿的申领、换领、补领;

  11. 市内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12. 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省内);

  13. 市内夫妻投靠落户;

  14. 市外夫妻投靠落户(省内);

  15. 市内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16. 市外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省内);

  17. 市内住址变动落户;

  18. 市内无合法稳定住所挂靠落户;

  19. 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落户(迁入原籍地或现家庭所在地);

  20. 加入外国国籍或在国外定居注销户口;

  21. 出境注销户口;

  22. 姓名变更(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

  23. 服兵役注销户口。

  (三)下列事项由受理窗口接收材料,通过网上流转至户籍地办证中心(派出所)办理,报有权限的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并告知当事人选择领取方式(快递、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到受理地公安机关领取):

  1.华侨回国定居;

  2.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3. 港、澳、台居民回内地(大陆)定居落户;

  4. 性别变更;

  5. 姓名变更(年满14周岁)。

标签: 城通办;落户;一城通办;办证;公安局办证中心;户口登记 责任编辑: 丁慧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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