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中新报讯 “我这是第一次上高速,没想到发生了爆胎,不太懂法规,也没有报警,直接在超车道上换起了轮胎。”看到监控视频后,陈师傅自己也感到后怕。
8月21日上午11时20分许,诸永高速往杭州方向的监控拍下危险一幕:一辆小车行驶在超车道上发生了爆胎,驾驶员下车后,没有选择第一时间报警,而是不顾高速车流,在超车道上换起了轮胎。
“当时我正在路面巡查,突然发现前方超车道上有一辆小车停在那里,驾驶员在车旁来回走动,手上拿着换胎工具。”高速路政巡查人员孙逊说,放置在后方的三角警示标志距离抛锚车只有2米,预警效果和作用极差,后方车辆纷纷躲避,险象环生。发现这一幕,巡查人员迅速指挥小车靠到硬路肩。万幸的是,由于发现及时,没有发生次生事故。
据了解,驾驶员姓陈,驾车从温州永嘉前往东阳歌山,当时正在超车道上行驶,突然感觉车辆后方有点颠簸,于是直接停车察看。发现爆胎后,他也不顾后方来车的危险,从车上拿来工具准备更换轮胎。
经交警部门了解,陈师傅是一名有着10余年驾龄的老师傅,却是第一次上高速。以前在普通路面上发生爆胎,陈师傅就是车辆在哪里爆胎就停哪里更换,没有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此次在高速公路上,陈师傅的车辆在发生爆胎后本可以移动却不及时转移到硬路肩,既没有在后方150米以外设置三角警示标志,也没有及时报警,更没有将人员及时撤离到安全地带。
记者从金华高速交警部门了解到,在高速公路上因车辆发生故障后本可以撤离却不及时撤离导致二次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其中不乏恶性事故。如近日发生在沈海高速福建泉州段上,一男子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爆胎后,在快车道上换起了轮胎,结果被后方车辆撞击,造成换胎男子当场死亡;8月10日发生在G92杭州湾环线(杭甬)高速上的一小轿车发生爆胎和刮擦事故后不及时撤离,导致二次事故,造成小车内驾驶员母亲死亡;去年发生在杭金衢高速公路上的两车轻微刮擦不撤离,导致后车追尾造成两死一伤的悲剧。
高速交警提醒,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遵守两大原则:一是确保人员安全;二是预防二次事故发生。车辆可以移动的,应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将车辆转移到安全地带;如果车辆无法移动,应立即打开双跳灯,人员迅速转移到硬路肩,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在来车方向150米外放置三角警示牌,同时时刻关注来车方向,遇紧急情况可采取规避措施,并及时拨打12122进行高速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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