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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区启动2019年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征缴
2018年12月06日 15:05:38 来源: 金华日报 记者 章馨予 通讯员 郎静

  金华日报12月6日讯(记者 章馨予 通讯员 郎静)记者从金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市区201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二、三档)缴费和全体参保人大病保险选缴保费征缴已启动,缴费时间截至今年12月31日。为便于银行扣缴,请于12月28日前在账户中存足应缴费用。

  根据《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金华市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市实行统一大病保险制度,从2019年1月1日起全市实行统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分一、二、三档。一档为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单位和个人按月缴纳,二、三档为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参保人员按年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二、三档)缴费对象为城乡居民和领取市区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其中,二档2019年个人年缴纳148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三档2019年个人年缴纳50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城乡居民和领取市区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可自主选择二或三档缴费,未参加一档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自主选择二或三档缴费。

  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2019年统一按基本医疗保险三档缴费标准预产生,三档需变更为二档缴费的,务必在12月10日前通过银行委托代扣人员完成变更,其他人员请在缴费前完成变更,代扣或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变更档次。

  大病保险缴费对象为市区职工(一档)和城乡居民(二、三档)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大病保险选缴保费每份100元、最多可选缴3份。

  需注意的是,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2019年度统一按基本医疗保险三档缴费标准预产生,即每人500元。原按300元档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员,请按新标准500元在代扣账号中存足相应缴纳保费。若需调整为二档1480元标准缴费的,可在缴费期内登录“金华人社APP”,选择“服务—个人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档次变更”进行调整后,再通过公共支付进行缴纳。

  2019年度大病保险选缴保费按以下标准预产生:2018年度个人已缴纳的人员,统一按2018年度个人实际缴纳份数产生;2018年度个人未缴纳的人员,统一按3份(300元)产生。参保人员需调整大病保险选缴保费份数的,可登录“金华人社APP”,选择“服务—个人经办—大病保险缴费”进行调整后再通过公共支付进行缴纳。

  此外,基本医疗保险费(二、三档)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次年享受全年医保待遇。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均设立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满后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特别说明,今年5月底前收缴的大病保险保费为2018年度费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因金华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行新基本医保政策,基本医保年度也相应由原来的当年7月至次年6月底统一调整为自然年度(即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大病保险年度也已先行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为自然年度。所以,此次征缴的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费均属2019年。


标签: 基本医保;医保;大病保险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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