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关,各类保健产品是不少市民走亲访友时的好选择。然而,市场上的保健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并不见得都正规,其中有些是产品本身质量参差不齐,还有的是生产销售者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近段时间以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在“春安行动”中着重加强保健产品市场监管。
部分患者“被消费” 仪器价格翻倍卖
昨天,金华山市场监管分局通报一起案件,具备一定典型意义。
根据举报,执法人员前往赤松镇仙桥村美食街的一家医疗器械经营部进行检查。在该经营场所北边的一面“爱心墙”上,贴着百余张照片,上面还印有许多文字。
比如,“钱阿姨来的时候静脉曲张严重,‘充电’到现在静脉曲张明显改善,血管包块消了好多”“曹阿姨咳嗽有38年,每晚都会咳,每天让工作人员做做疏导,坚持‘充电’到现在,晚上不咳嗽了”“舒阿姨四肢麻木,‘充电’到现在四肢麻木有改善,手脚不痛了”……照片上用来宣传的这些文字,是以体验、试用过该店高电位治疗仪的顾客口吻说出,商家以此推销产品。
执法人员表示,该店销售的高电位治疗仪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者以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发布关于其销售产品能够改善“静脉曲张、失眠多梦、四肢麻木、咳嗽、手脚疼痛病症”等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医疗器械广告中不得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
截至案发时,当事人已销售“康喜”高电位治疗仪4台,每台进货价4800元,售价9800元,货值金额3.92万元。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1万元。
“本案中,部分试用者、患者被商家所‘消费’,拿来用作推销产品的例子。商家夸大宣传医疗器械使用效果的行为误导了消费者,导致市民花了大价钱却买到名不副实的产品。”执法人员说。重点监管医疗器械以及健康服务类产品等违法广告尤为重要,消费者应理性面对部分商家的自卖自夸。
学会辨别保健食品功能“原版和盗版”
连日来,金东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排查了辖内的药店和保健食品专卖店,就保健品经营单位资质是否齐全、购进保健品是否合法、进货渠道是否完善,以及是否存在保健品店经营药品,经营假冒保健食品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
“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应该掌握最基础的一点,就是产品外包装上有没有‘蓝帽子’。”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带有保健食品字样的“蓝帽子”是我国保健食品专用标志,下方会标注出该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或者是“国食健字【年号】****号”,或是“卫食健字【年号】****号”。而有部分貌似保健食品的产品外包装上也会有一些数字,其实只是该产品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号,根本不是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消费者要学会区分。
此外,国家对保健食品允许宣称的保健功能有严格定义。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监管部门依法批准注册保健食品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主要有27类,通常不法商贩会通过夸大效果来进行虚假宣传,执法人员介绍了一些常见例子。
“根据规定,允许声称的保健免疫功能中有一项叫增强免疫力,但是部分商家会将其扩大为防癌、抗癌、对放化疗有辅助作用等,这就是典型的虚假宣传。”执法人员说,又如保健食品功效中的辅助降血脂“原版”,会被夸大宣传为抗动脉粥样硬化、保护心肌细胞、减肥、防止血液凝固、预防脑溢血脑血栓、预防老年痴呆、降低血液黏度、促进血液循环及消除疲劳等。
据了解,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功能有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脂、辅助降血糖、抗氧化、辅助改善记忆、缓解视疲劳、促进排铅、清咽、辅助降血压、改善睡眠、促进泌乳、缓解体力疲劳、提高缺氧耐受力、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减肥、改善生长发育、增加骨密度、改善营养性贫血、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祛痤疮、祛黄褐斑、改善皮肤水分(油分)、调节肠道菌群、促进消化、通便、对胃黏膜损伤有辅助保护。
“消费者不妨记一记国家批准允许声称的27类保健食品功能,因为除了这些表述以外,其余宣称的其他任何功能都是违法的。”执法人员说,每种产品最多只能有两种保健功能,其标识的保健功能必须与批准的保健功能一致,消费者在选购时可以此作为参照。
专项整治向保健品市场乱象“出拳”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集中整治规范将持续至今年6月。
“此次行动的重点检查内容以宣传预防、治疗疾病的保健品为主,涵盖保健食品、功能食品、保健医疗器械等,其中又以中老年人、病人为推销对象的食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为重中之重。”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在监管对象上,以大中型社区、城乡接合部、乡镇村居为重点区域,以具备开办讲座条件的经营单位及酒店会所、活动中心为重点场所,还有一些提供网络经营、会销经营的第三方平台。
具体落实上,我市通过健全制度规范指导企业合法经营。“我们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组织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执法人员说,生产企业要重点对企业生产许可范围、生产工艺合理性、原材料管理合规性和产品标签标识合法性等进行自查自纠,承诺不使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掺杂使假行为。经营使用单位要重点对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资质,产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是否含有未经批准保健功能、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功效等行为开展自查自纠。
此外,市市场监管局连续出台《关于加强会议讲座等保健食品营销行为监管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保健食品会议讲座等宣传推销活动和体验式经营场所销售行为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督促食品、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场所或会议场所提供者落实“经营单位承诺公示牌”“消费安全警示牌”“产品信息明示牌”3块公示牌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并充分发挥“12331”“12315”和8890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强化社会共治,鼓励全社会参与监督,落实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投诉举报有奖措施,构建社会参与共同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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