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手机也能预约护士上门的“网约护士”要来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浙江成为全国6个试点省市之一,试点时间从今年2月至12月。
人口数据显示,金华市区已出现深度老龄化趋势,目前婺城区、金东区60岁以上人口均已超过20%,人口老龄化处于较高水平。60岁以上老年人患有慢性疾病的人数比较多,使得很多带病生存的老年人对上门护理服务需求激增。目前我市卫健委正在抓紧研究有关具体的实施措施,等工作方案出台后,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什么人可以预约申请“网约护士”?
“互联网+护理服务”重点对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提供慢病管理、康复护理、专项护理、健康教育、安宁疗护等方面的护理服务。试点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结合实际和人群健康特点,按照突出重点人群、保障质量安全、防控执业风险的原则,确定“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具体服务对象。
试点地区应当结合实际供给需求,发挥市场议价机制,参照当地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综合考虑交通成本、信息技术成本、护士劳务技术价值和劳动报酬等因素,探索建立价格和相关支付保障机制。
事实上,我市已经有医院开始尝试送医上门。2013年6月,我市城乡启动责任医生签约式服务,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医生与社区居民签订《城乡居民健康管理服务协议》,承诺提供制订健康计划、个体健康指导、分类管理服务、主动上门服务、电话咨询服务、协助转诊服务等。2015年,我市开始实施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责任医生)签约服务。
“试点地区应当结合实际,在调查研究群众服务需求,充分评估环境因素和执业风险的基础上,组织制订本地区 ‘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服务项目以需求量大、医疗风险低、易操作实施的技术为宜,可以使用‘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明确,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金华广福医院居家养老项目负责人、干部保健科科长麻志兰说,广福医院3年前就以浙师大为试点推出家庭医生结对活动,让浙师大的离退休老人率先接受广福家庭医生团队提供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既减少入院排队的辛苦奔波,又能降低药费支出。“这次全省开展试点网约医疗,让我们对医疗进社区的信心更足了。”
为了规范“互联网+护理服务”行为,试点医疗机构在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前对申请者进行首诊,对其疾病情况、健康需求等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认为可以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可派出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护士提供相关服务。护士在执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技术操作标准,规范服务行为,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资料应当全程留痕,可查询、可追溯,满足行业监管需求。
患者权利如何保障?
《方案》指出,试点医疗机构可以自主开发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或者与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信息技术平台建立合作机制。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应当具备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要求的设备设施、信息技术、技术人员、信息安全系统等。基本功能至少包括服务对象身份认证、病历资料采集存储、服务人员定位追踪、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保护、服务行为全程留痕追溯、工作量统计分析等。不得买卖、泄露个人信息。
试点医疗机构与第三方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应当签订合作协议,在合作协议中,应当明确各自在医疗服务、信息安全、隐私保护、护患安全、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权、责、利。试点医疗机构实施“互联网+护理服务”,应当与服务对象签订协议,并在协议中告知患者服务内容、流程、双方责任和权利,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等,签订知情同意书。
为防控和应对“互联网+护理服务”风险,试点地区和试点医疗机构要总结部分地方前期探索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的经验做法,并借鉴“互联网+其他行业”的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措施。可以要求服务对象上传身份信息、病历资料、家庭签约协议等资料进行验证;对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护士资质、服务范围和项目内容提出要求;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可以购买/共享公安系统个人身份信息或通过人脸识别等人体特征识别技术进行比对核验;试点医疗机构或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应当按照协议要求,为护士提供手机APP定位追踪系统,配置护理工作记录仪,使服务行为全程留痕可追溯,配备一键报警装置,购买责任险、医疗意外险和人身意外险等,切实保障护士执业安全和人身安全,有效防范和应对风险。要建立医疗纠纷和风险防范机制,制订应急处置预案。同时,畅通投诉、评议渠道,接受社会监督,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网约医疗”要规范制度和服务
广福医院肾内科护士长方卫莲从事护理工作已经有10多年了,并且现在还主要从事对老年人的日常护理工作。“我在平时的工作当中,就经常遇到一些老年人想请护士到家进行治疗的情况,一些老人因为本身行动不方便,再加上家离医院比较远,来一趟医院非常困难。”她告诉记者,其实一些老年人到医院治疗就是打针或者输液,并不需要下一步治疗,这种情况完全可以在家里进行。
根据通知要求,可以提供“网约护士”服务的是实体医疗机构和具有至少5年以上临床护理经验的护士。这也就明确了护士个体是不可以提供单独的“互联网+护理服务”,而一般的互联网企业也不可以从事此类服务。对于实体医疗机构要求是已具备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而护士必须是能够在全国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可查询的。
1月22日,浙江上线了全国首个“服务+监管”的省级互联网医院平台,同时也是全国首个全面应用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的省份,所以平台上提供医疗服务的每一名医务人员都是持有国家医师、护士电子注册证照。采访中,很多护士愿意成为“网约护士”中的一员,一方面可以增加自己的收入来源,另一方面可以支配的自由时间也比较多,不像在医院上班时间固定。但是她们也透露出成为“网约护士”的一种担心,而安全性是“网约护士”最为担心的情况。因为护士大多数都是女性,独自一人到病人家中做治疗,如果与病人发生纠纷“网约护士”将成为弱者。采访中,她们希望在出台“网约护士”相关措施中,多制定一些安全方面措施,来确保“网约护士”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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