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公布2019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
2019年03月25日 16:19:37
来源:
金华新闻网-金华晚报
金华晚报3月25日讯(记者 胡哲南)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规定,金华公布了今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义乌市喜洋洋制伞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塔下洲新村A区18幢,法定代表人:周俊财。
其中,义乌市喜洋洋制伞有限公司拖欠陈某、叶某等14名员工2015年10月到2016年1月期间工资178353元。2016年5月16日,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仍未支付上述工资。
2016年5月23日,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18年7月8日,周俊财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刑拘后,周俊财付清工资。2018年12月6日,义乌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周俊财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兰溪市卓越电子有限公司,地址:兰溪经济开发区雁洲路,法定代表人:孙孝忠。兰溪市卓越电子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5月10日期间招用童工熊某工作1个月7天。
经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兰溪市卓越电子有限公司已清退童工,将熊某交其父母。2018年11月28日,兰溪市卓越电子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7500元。
标签:
劳动保障法;违法案件;劳动;职工;用人单位
责任编辑:
沈正玺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