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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日打零工,谁料搭进去一条命
2016年02月26日 10:19:28 来源: 南湖晚报 记者 王卫国 通讯员 李强

  浙江在线02月26日讯2015年12月19日,陈东夫打工所在的厂家放假,趁着休息天,他经亲戚介绍去了临近的另一家企业去帮助安装用电线路。

  而就在这天下午,陈东夫在该企业车间安装电灯时,他站在桌子上用电钻在墙上打孔时,不慎摔了下来,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有证电工跌落死亡

  陈东夫帮助安装电灯的企业,老板叫孙大兵,四川人。

  孙大兵的企业是刚从另一个地方搬迁过来的,据他说,新厂安装用电线路事宜,他以6000元的价格,承包给了四川老乡许浩。许浩自己没有电工操作资质,手下只有3名工人,人手有些紧张,而持有电工操作证的陈东夫前来帮他干活,许浩当然是求之不得。

  无论是孙大兵与许浩之间,还是许浩与陈东夫之间,都没有签订书面用工合同,出了恶性事故,摊上大事了。

  陈东夫死亡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死者亲属20多人昼夜赶路,从四川老家赶来要求七星司法所对陈东夫的死,给个公道说法,从而按有关规定作出合理赔偿。

  晚报老娘舅丁家林同司法所领导及七星街道负责安监的同志一合计,对这起事故的责任分担很难一下子作出准确定论。况且在调解时,承包人许浩一口否认自己是承包人,连他与企业老板孙大兵之间的口头协定6000元承包安装的事情也推得一干二净。

  调解进入胶着状态

  调解陷入胶着状态,时间过得很快,11天过去了,死者家属、企业老板、承包人三方各持己见,竭力推卸责任。一次次勉强形成调解方案,第二天又很快被椎翻。调解员只能耐心地安抚死者家属的激动情绪。

  最初,死者家属提出110万元的赔偿要求,经沟通,企业老板孙大兵答应45万元的最高赔偿额,而承包人许浩却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不愿作出任何赔偿。调解员面对许浩的态度,集中精力从责任和出于同是四川老乡的道义上努力做工作。经过几天的说服教育,许浩仍不愿掏出钱,还搬来了自己的老婆"助阵”。由于许浩老婆的参与,调解员无法对他俩展开正常的调解。

  对于企业老板愿以45万元了结此事,死者家属明确表示无法接受。无奈之下,调解员只有采取另一套调解方案。先由企业和承包者预付死者家属30万元去办理死者丧事。至于最终该赔多少,企业老板和承包人各自该承担多少,则由安监部门作出认定后再有不同意见的,当事各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司法部门愿意为死者家属提供法律援助。

  这一方案一时得到一致认可,但在第二天死者家属却又推翻了这套处理方案,并纠集10多人穿上孝服去孙大兵的企业点香点蜡烛哭闹。

  再次回到调解桌前,死者家属仍坚持作一次性赔偿,表示赔偿额从110万元可以再往下降一点。但企业老板一口咬定45万元。承包者许浩表示愿给2万元。尽管调解员不厌其烦,一天又一天地耐心做工作,仍没有多大的进展。

  马拉松式调解终于有了结果

  直到2016年元旦前一天,死者家属终于松了口,他们主动提出一次性赔偿70万元了结此事。调解员当即再做企业老板孙大兵及承包者许浩的工作。此时孙大兵还算爽快,表示愿意再考虑考虑。但许浩夫妇仍表示自己没有责任,拒绝赔偿。后在死者家属及众多四川老乡面对面激烈交涉后,这对夫妇终于勉强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由企业老板孙大兵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承包者许浩付出一定赔偿金额,终于使这起历时11天的意外死亡赔偿调解案画上了句号。(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老娘舅有话说

  通过对这起案件的调解,再次提醒人们,如果企业老板在发包时寻求有资格证的承包人,并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对企业来说也许不会造成如此大的经济损失。对于施工方,如果严格规范施工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也许不会造成此类恶性事故的发生。这次事故教训深刻!

标签: 零工;合同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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