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超限超载有了统一标准 车货总重最高不得超49吨
2016年08月23日 15:11:06
来源:
嘉兴日报
浙江在线8月23日讯 昨天,记者从市公路局获悉,自今年9月21日起,市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将执行统一的超限运输认定标准,公路货运车辆总重最高不得超过49吨。
近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此次会议,最引人关注的就是公路货车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统一,这意味着治超有了统一的尺度。
“这次统一执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1589)规定,2轴车载重不得超过18吨,3轴车最高不得超过27吨,4轴车最高不得超过36吨,5轴车最高不得超过43吨,6轴及以上车辆最高不得超过49吨。”市公路局相关负责人称,具体超限超载标准还将根据车辆具体类型来定。
此外,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近期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从2016年8月18日开始至2017年8月31日结束,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实施“一超四罚”。
据悉,自2016年1月1日起,针对超限运输车辆的特点,我市公路部门采取日常与集中相结合、区域和重点相结合的方式开展24小时执法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多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查超限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截至7月底,共检测车辆28649辆次,查处超限运输车辆2684辆次,卸载货物23306.62吨。
标签:
嘉兴;超载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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