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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层整治”迈向“深层治理” 嘉兴城镇危旧房改造提速
2016年09月14日 04:31:26 来源: 浙江日报 记者 钱祎

  浙江在线9月14日讯(浙江日报记者 钱祎)危旧住房就像城市的“烂疮疤”,在高速发展的城市中显得格格不入。这些“上了年纪”的老住宅不仅居住条件差,有的甚至存在安全隐患,居民们迫切希望改造。而危旧住房治理改造却难一蹴而就,众多历史遗留问题,使它成为城市建设发展的难点之一。

  据2014年全省危旧住房排查数据显示,嘉兴危旧住房的数量在全省排名第二。从2015年开始,嘉兴启动实施危旧住房治理改造,2016年进入提速阶段。截至今年8月底,已完成1004幢、面积28.63万平方米,按幢完成率52.8%、按面积完成率35.09%。

  近日,嘉兴市出台了《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镇危旧住房治理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危旧住房的改造方式、房屋鉴定、安全防范、资金筹集等内容予以明确,并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嘉兴危旧住房治理改造已从“表层整治”迈向“深层治理”。

  抓准难点,明确改造进度

  据了解,嘉兴市需治理改造的危旧住房共有3169幢,面积135.98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1004幢、面积28.63万平方米。

  剩下的危旧住房,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该如何加快治理改造?这个问题摆到当地相关部门的眼前,《实施意见》应运而生。

  “危旧住房治理改造有多种模式,并不全是推倒重建,根据不同的房屋性质、成因和地理位置,有的适合加固维修、产权置换或成片改造。”嘉兴市住房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通过多年的实践经验,嘉兴把探索梳理出来的4种主要方式,写进了《实施意见》中。

  “明确”,是这部《实施意见》最大的特点。明确了组织架构,建立全市危旧住房治理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把危旧住房治理改造提升到市级层面,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明确了目标任务,制定《城镇危险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三年行动专项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2016年底完成治理改造总任务的60%,力争2017年底基本完成治理改造总任务。

  连锁效应接踵而来。市级层面一出政策,各县(市、区)也有了可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操作细则的依据。“我们没有搞‘一刀切’,具体怎么操作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目前,嘉兴港区、海盐县等都已制定出具体操作细则,桐乡市正在拟定。”上述负责人说,只有从上而下,危旧住房治理改造才能更彻底。

  实时预警,监测危旧住房

  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嘉兴已先行开展危旧住房使用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房屋安全鉴定、加强重点监测防范等工作,重点摸清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及以前建造、混合结构和人员居住密集的住房使用安全底数。

  在这过程中,科学技术手段的运用至关重要。嘉兴市建立了包括房屋安全长效管理在内的查、鉴、防、改、管“五位一体”工作模式,形成危旧住房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了“一楼一档”工作簿。目前,嘉兴市又结合地理测绘信息“天地图”,已开发完成市本级房屋安全管理系统,用于危旧住房的使用管理,便于工作人员随时调取房屋相关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后,基层工作人员可通过手机APP功能,实时上传危旧住房巡查等相关情况。

  此外,嘉兴还通过“人防、物防、技防”三方面确保实时预警。镇(街道)巡查人员、社区安全管理人员每周进行现场勘查;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排查出来的危旧住房进行跟踪监测;落实技术专家现场核查、试点安装24小时感应技术设备实时监测等,一旦发现房屋有倒塌危险,就能及时疏散人员提前撤离。

  “危旧住房不是一夜间变成的,它有个动态过程,所以预防监测是重点,早发现、早治理,就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市住房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在《实施意见》中,要求各地积极开展政策性城镇住房保险试点工作,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单位,如果真出现事故,能立即落实临时转移安置点,储备应急设备和物资。”

标签: 嘉兴;危房;改造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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