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1日,很多人的微信朋友圈都被市区中港城的一场火灾给刷屏了(南湖晚报2016年7月12日曾做过报道:《中港城闲置办公室着火 多方救援力量迅速处置》)。接警后,民警、消防官兵、120急救人员都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所幸此次火灾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可附近行人仍表示:被吓得不轻。
起火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本月12日,在南湖区人民法院,被告人王南(化名)对因泄私愤,用打火机点燃中港城B区4楼嘉里坊家具店内的物品,继而引燃该家具店内其余物品导致发生火灾等事实供认不讳。
王南今年45岁,安徽人,大学本科毕业,原本有一份很好的工作,用他的话说,事业很成功,家庭很幸福。
2014年,王南一家发生变故,经历了丧子之痛的他,失去了对生活的热情与信心。2016年春节过后,一蹶不振的王南决定放弃工作、放弃家人、远离原有的生活,从安徽流浪到嘉兴,随身只携带了一个行李包,里面是他的随身换洗衣物。
王南一直栖身在中港城,晚上一般都在中港城四楼的网咖上网,白天则躲在早已停业的家具店内,在闲置的沙发上睡觉。
去年6月份的一天,王南正在沙发上睡觉,有人来店里搬东西,王南就离开了,可是等他再回来时却发现自己的行李不见了,“我当时就觉得是他们拿走了,因为我放得很隐蔽,可是他们却不承认。”正因如此,王南心里一直愤愤不平。
过了几天,家具店又来人了,王南上前理论,坚持称行李被他们拿走了,并想要回,“当时还发生了一些口角,闹得不是很开心。”王南一直怨恨在心。
因为没有换洗衣服,王南只能把脏衣服洗了之后又穿在身上,“我的衣服穿太久了,实在是太脏了,不洗不行,可是没有换洗的衣服,所以只能穿湿衣服,但冷得不行。”回想起当时,王南直言因一直冲动,没忍住情绪,“我想起了被拿走的行李,想起了和他们发生的口角,想起了自己的遭遇,觉得生活对我不公,一时冲动,心生怒气,就拿出打火机点燃了家具店的家具。”
事发后,王南逃离了现场。
一个多月过去后,去年8月20日,王南主动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我真的没有想过因为我的一时冲动,会造成那么严重的后果,在那之后,我一直很后悔,每时每刻都在后悔,我知道迟早都要面对,无法逃避,否则后半生我都会活在后悔中。”站在被告席上,王南沉痛发声,并表示以自己的年龄、阅历,不应该做这样的事,“我父母已经70多岁了,恳请法庭从轻处罚,能让我在有生之年尽赡养义务。”
整个庭审持续了将近一个小时,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南故意纵火焚烧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经构成放火罪。但由于王南有自首情节,应当从轻处罚,最终当庭判决被告人王南有期徒刑3年。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