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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树得手又归还 刑拘依然不能免
2017年02月22日 09:50:15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丹 通讯员 童法

  去年4月,桐乡大麻百富村文体公园出现了一桩怪事:失窃的“贵重物品”竟是一棵罗汉树,更奇的是,10天后大树又被栽回了原地……近日,桐乡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奇怪的盗窃案。

  去年5月16日,分别来自海宁、大麻、余杭等地的4名嫌疑人被捕,据他们交代:四人原是生意上的伙伴,经济上实际上都“不差钱”,偷树的初衷仅是其中一名被告高某家中有片空地,视觉上不够美观。抱着“村里没人会为丢了一棵树报警”的侥幸心理,四人于案发当晚带着铁锹、木棍,连挖带扛地把树种到了高某家。

  “我们想,只是一棵树应该算不上什么大事,再种回去应该就没事了。”得知警方已展开调查后,他们赶紧将树种回了原地。但警方调查却并未因此停止,通过视频追踪,很快四人便落了网。

  “公园里的两棵罗汉树买来时直径12厘米左右,算上运费人工,大概花了一万元。”据桐乡大麻百富村村委会主任介绍,经过估价,被盗的这棵罗汉松价值3500元左右。经桐乡市人民法院判决,4名被告构成盗窃罪:主犯高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其余3人单处罚金2000元到3000元不等。

  法官借此提醒广大市民:四人虽将罗汉松种回原处,但盗窃罪已经构成,就必须付出应有的代价,每个公民都应当学法、懂法、尊法、守法,不可藐视、践踏法律,无论是罗汉松还是其他公共财物,切莫萌生据为己有的歪念,妄为者最终只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标签: 大麻;罗汉松;人民法院;桐乡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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