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嘉兴 正文
嘉兴昨起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2017年03月02日 09:58:30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杨薇 通讯员 张超

  昨天,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从3月1日起,桐乡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此举将打通企业退出“最后一公里”,有效破解企业“退出难”。

  据桐乡市市场监管局行政许可科科长蒋婧介绍,早在2015年下半年,桐乡已率先成为全省实施企业简易注销机制的试点,截至目前通过该机制已办理简易注销登记业务269笔,为解决企业准入容易、退出难提供一个出口。此次实施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则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受益范围,简化了办理流程。

  此次改革的适用对象是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凡是符合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条件的这些企业均可自主选择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登记。此外,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也可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按照规定,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无需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简化为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包含全体投资人决定企业解散注销、组织并完成清算工作等内容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减少了企业注销登记的提交要件。

  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后,企业需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发布公告,登录到“企业信息填报”,点击“简易注销公告填报”进行填报,公告期为45天。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同级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还要推送至同级商务主管部门。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企业在简易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机关可以依法作出撤销注销登记等处理,在恢复企业主体资格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对恶意利用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逃避债务或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投资人主张其相应民事责任,投资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改革还新增了“公告异议”的社会监督功能,在45天的公告期内,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首页查询想要异议的企业,进入企业详情页点击“我要异议”按钮,即可提交异议信息,对于被提出异议的企业,登记机关依法作出不予简易注销登记决定。

  在本次改革中,还对8种不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指申请简易注销公告时,正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指导意见》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技术方案和总局对文件的解读材料都明确企业移出异常名录后,仍可以申请简易注销);(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的其他企业。

标签: 企业;登记;信用信息 责任编辑: 杨静涛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