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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强化剿灭劣Ⅴ类水工作纪律保障
2017年04月03日 08:28:38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杨茜 通讯员 马彩萍

  3月29日,海宁市纪委向海宁全市发出《关于在剿灭劣Ⅴ类水工作中强化纪律保障的通知》;

  3月30日,海宁市纪委召集该市15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召开剿灭劣Ⅴ类水纪律保障工作部署会,对剿灭劣Ⅴ类水工作中强化纪律保障进行具体部署;

  3月31日,海宁市纪委联合该市“五水共治”办,赴许村镇、袁花镇督查剿灭劣V类水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及党员干部认真履职;

  ……

  剿灭劣V类水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海宁市剿灭劣Ⅴ类水工作中,该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切实发挥纪律保障的职能作用,积极行动。

  严明纪律要求,是海宁市纪委强化纪律保障的首要举措。为此,海宁市纪委提出了“四不得、四严禁”的纪律要求,即不得抵触剿灭劣Ⅴ类水的工作部署,对剿灭劣Ⅴ类水工作不得敷衍塞责,不得作出与市委、市政府相关剿灭劣Ⅴ类水要求相违背的决策或决定,不得在剿灭劣Ⅴ类水工作中推诿扯皮;严禁参与或实施违法排污行为,严禁阻碍、抵制甚至破坏剿灭劣Ⅴ类水工作,严禁在剿灭劣Ⅴ类水工作中弄虚作假,篡改、伪造水环境方面调查和监测数据,严禁阻扰、妨碍执法部门依法执行有关剿灭劣Ⅴ类水相关公务。

  “‘四不得、四严禁’的要求很具体,为党员干部划出了清晰的纪律红线,使我们下一步执纪工作有了更明确的依据。”海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徐高琨说,为使纪律深入到党员干部中,他们将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站、微信等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守纪律氛围。

  海宁市许村镇是此次剿灭劣Ⅴ类水工作的重点镇。为强化工作担当,该镇专门出台《许村镇深化河长制、剿灭劣Ⅴ类水工作督查问责办法》,由镇纪委联合督考办、组织部门和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每月排查督查计划,分期分批对河长制落实情况和剿灭劣Ⅴ类水行动推进情况进行执纪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约谈,目前,已对10名村干部的履职不到位等问题进行约谈。

  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海宁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把河长单位和责任部门在治水中的履职情况作为监督重点,通过翻阅资料、现场核查、走访调查等形式开展不定期的督查。海宁市纪委和“五水共治”办则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重点了解河长制落实、治水工程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人员保障和党员干部履职等情况,翻看“一河一策”台账资料,并实地踏勘白龙港、运盐河等河道的疏浚工程进展,着力查找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方面的问题。

  问责处理是海宁市纪委强化纪律保障的又一“利器”。为此,海宁市建立了“3+2”纪律保障措施,“3”是三项调查制度,即事项抽查、情况追查和问题移送制度,“2”是两个处理办法,即纪律处理和组织处理。同时明确“三必查”,即出现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必查,被上级媒体公开曝光的必查,劣Ⅴ类水质监测断面严重反弹的必查,对查实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纪律处理,或给予诫勉谈话、停职检查、调离岗位等组织处理。

  “为强化纪律震慑,凡是在剿灭劣Ⅴ类水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履职问题的,一经查实,将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我们要以强有力的纪律来助力剿灭劣Ⅴ类水工作的顺利推进。”海宁市纪委常委曹冬表示。


标签: 海宁;治水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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