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盐县先后列入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县、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全国新型城镇化试点、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2016年又列入浙江省农村综合改革探索农村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新途径、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实现农村产权权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3项试点,获得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4600万元。当前,全县105个行政村已全部实现股份制改革,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累计交易1254宗,农村金融产品累计放贷9.1亿元,农村千百年来的“沉睡资产”正在被激活。
落实确权、赋能、同待遇
让农地“活”起来
最近几年,海盐县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操作流程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办法,规范有序地稳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明确农村产权归属的基础上,海盐县鼓励农民流转土地经营权,目前,全县二轮土地承包权登记到户率达100%,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率达97%,农房确权颁证已完成3.3万户,累计发放土地流转经营权证296本。
2009年,海盐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搭建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构建完善的产权交易体系,实现了产权交易的规范化。2016年度,海盐县签订土地流转合同218笔,新增土地流转面积20736亩。目前,全县累计完成土地流转面积20.12万亩,土地流转率61.8%,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得到进一步推进。
此外,海盐县注重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薄弱环节,保障农村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以纳入省农村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新途径改革试点县为契机,海盐县确定了农村养老、劳务合作社平台、农村文化设施、农村道路亮化设施等7个重点领域,并在全县9个镇(街道)的9个村(社区)开展试点,计划总投资2613万元,财政补助1313万元,2017年将全面完成试点任务。
提升农村金融服务
让农村产权资本“动”起来
针对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面广量大,单纯依靠财政资金投入很难发挥其经济与社会效益的现状,海盐县创新采用优势互补的“银政合作”模式,强化政府投资的撬动和引导作用,合理引导银行、保险、农业担保公司等社会金融资本参与试点工作,合力推进项目建设。目前,全县已有十余家金融机构与政府合作开展农村金融配套服务,其中7家银行开展了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已累计发放贷款361笔,涉及金额4.05亿元。
近年来,海盐县已推出“农宅通”、“农股通”、“农财通”和“农链通”等多种农村金融产品。在推出产品的同时,金融机构与部门共同制定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与运行等多项标准,规范各类金融业务的操作。为完善风险防控和分担机制,海盐县还探索建立了“深化农村综合改革风险补偿基金”,原始基金3000万元,明确补偿标准,基金与金融机构按照3:7的比例分摊贷款本息的损失,给银行吃下“定心丸”。
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让农民“富”起来
为进一步理顺农村各类财产的产权关系和权能界限,让资源的资本化流动成为可能,全县91个行政村已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占需确权村总数的100%,农民的生产、生活要素真正实现“归属清晰、责权明确”。
产权市场的活跃,既解除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又增加其财产性收入。2016年,全县农村产权交易293宗,涉及交易金额2684万元,其中村级集体资产75宗,涉及交易金额825万元;土地流转218宗,涉及交易金额1858万元。
海盐县还围绕“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和宅基地用益物权”,出台了针对农村“三权”的抵(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三权”金融产品全覆盖,配套金融产品成效明显。目前,“三权”贷款累计发放9.1亿元,有效破解了农业大户贷款担保难、融资难问题,激活农村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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