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开始,《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要求餐厨垃圾处理实行单独投放、统一收运、集中处置。记者从市建委园林市政局了解到,我市作为国家首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之一,早已先行一步启动了餐厨垃圾单独投放、统一收运、集中处置工作,近期市本级平均每天要对140多吨餐厨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办法》中明确,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7月1日开始,嘉兴市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正式开始统一回收处置嘉兴市本级的餐厨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如果一家餐饮单位餐厨垃圾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首先要与绿能环保签订《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协议书》,绿能环保的专用车辆将每天收取一次餐厨垃圾,再由该公司进行统一处理。
按照《办法》中要求,嘉兴市本级执行餐厨垃圾处置的范围包括除小餐饮店、小杂食店、食品摊暂时不列入,其余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都应将餐厨垃圾交由专业单位统一收集处置。据统计,目前,市本级有4000多家餐饮企业和企事业单位、学校等统一供餐的食堂在统一收运范围内。“现在已经与我们签订协议的企事业单位、学校共有2454家,签约率在六成左右。”嘉兴市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办法》中还列出了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和处置中的禁止行为,如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随意倾倒、抛撒餐厨垃圾;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活动等。如果发现以上禁止行为,市行政执法部门将对餐饮垃圾产生单位作出处罚。
如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处置企业对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设施、工艺、材料及运行不符合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的,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办法》还鼓励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开投放,有条件的地区逐步纳入统一收运、集中处置,有条件的社区可以开展就地收集和处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由有关社会公益组织、环境卫生企业等社会力量开展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餐厨垃圾投放、收集、处置的宣传指导和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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