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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启动
2017年07月10日 14:51:24 来源: 嘉兴日报 通讯员 袁帅 记者 张应隆

  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启动

  交警为你答疑解惑 

  6月29日,桐乡金盾头条发布了《7月1日起开始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一文,引起广大摩托车拥有人的注意。此次专项整治的摩托车指以燃油动力驱动的两轮、三轮车辆,广大车辆拥有人对驾驶摩托车上路应有驾驶证和摩托车号牌都比较清楚,但对“脱检”、“如何检验”、“办理报废”等一些问题不甚了解。日前,记者来到桐乡交警大队,咨询梳理了几个有代表性的问题,为车主答疑解惑。

  问题一:我摩托车上牌有三四年时间了,但一直没有检验过,是不是可以补办手续,需要哪些材料,到哪里办理?

  答:可以补办检验手续。摩托车所有人可持身份证、行驶证、有效期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到桐乡市永安机动车辆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或桐乡辖区各交警执勤中队(具体办理时间和地点附后)办理摩托车检验手续。

  根据《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摩托车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起,4年以内每两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不按规定检验的,就是逾期未检验(脱检);你要查一下自己车辆的行驶证,看看是否脱检了,如果脱检,抓紧补办手续,否则一旦查获,将面临严厉处罚。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未检验超过三个检验周期的或者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将被强制报废,并由交警部门向社会公告作废。

  问题二:我现在出行用汽车,旧摩托车停在车库很久了,也不打算用了,我该怎么处理掉?

  答:你应该办理摩托车报废手续,可到各交警执勤中队或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报废,办理报废时车主需携带身份证、摩托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如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有缺失的,可在提交车辆时说明情况。

  嘉兴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在桐乡设立的服务点地址:桐乡市复兴北路凤鸣社区旁桐乡服务点,联系电话:82301528。

  问题三:我名下有一辆摩托车,自己换车后送给亲戚用了,后来摩托车被亲戚弄丢了,我该怎么处理?

  答:这是车辆灭失的一种情形,你应该到车辆登记地所属辖区的交警执勤中队办理车辆灭失手续。如果其他车主遇到车辆灭失情形的,也可到车辆登记地辖区中队办理,交警部门将根据核实情况,向社会公告车辆作废。

  问题四:我的摩托车用好几年了,行驶证等证件弄丢了,我不知道自己摩托车的“具体使用年限”、“脱检多长时间”等情况,该怎么去核实?

  答:车主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jix.122.gov.cn),或下载使用“交管12123”APP,查询自己车辆的状态,或者拨打咨询电话0573-89389286。

  从8月1日起,交警大队将开展摩托车集中整治,从严查处,对无证驾驶摩托车,伪造、变造牌证,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的,一律行政拘留处罚;驾驶报废、拼装摩托车或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车辆、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以及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律记12分;逾期未年检或使用他人牌证的,一律扣留摩托车。 

       

标签: 摩托车;交警;桐乡;车辆;检验 责任编辑: 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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