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从中央到省委、市委对巡察工作越来越重视。今年是新一届党委的开局之年,5月初八届嘉兴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以来,市委共派出8个巡察组对17个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巡察。在我市各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也陆续开启。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是非常神秘的。那么,巡察组都由哪些人组成?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后,如何开展工作?市民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反映问题?巡察工作到底有什么效果?日前,记者走进市委巡察办、市委第四巡察组办公点等地,实地为你揭秘他们的工作。
回顾:巡察工作“嘉兴足迹”
市委历来重视党内监督,2008年起便开始探索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4年以来,以《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两次修订、省委巡视嘉兴市委、省委办下发《关于开展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等为契机,我市又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的规范化和有效性,实现了对部门(单位)、镇(街道),直至村(社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内监督全覆盖,有效助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而为把好巡察干部准入关,2015年起,嘉兴市县还分级建立巡察人才库,把纪检、组织、财政、审计等方面专业干部纳入管理、统一使用,目前,全市入库干部有804人,其中组长人选193名。巡察组由各地党委派出,一次一授权,严格落实组长负责制。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县两级共派出巡察干部2000余人次。
“综合巡察、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是当前最常见的工作方式。”据市委巡察办工作人员介绍,综合巡察主要是对被巡察单位在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专项巡察主要是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着力查找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某一专项问题,特别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管理制度执行、“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运行、损害群众利益、专项资金和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反映突出的问题。巡察“回头看”主要是对已经巡察过的单位就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同时关注出现的新问题。总的来说,这些工作方式的运用,都要视被巡察单位具体情况而定。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市、县两级党委把巡察工作常态化推进作为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效抓手,创新实践综专结合、巡审联动、“二级巡察”等方式,不断扩大巡察监督覆盖面,已对市、县两级616个部门(单位)开展巡察。
揭秘:巡察一线如何工作
上月底的一天,上午8时刚过,禾城天气已经炎热异常,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干部小张来到市科协会议室内,开启他一天的工作。偌大的会议圆桌上,铺满了市科协及其下属单位4年来200多本财务台账。当天,小张和另外5名组员的任务是看材料、找问题。
“因为之前在其他单位开展巡察,所以我们是今年7月才进驻市科协开展专项巡察的。”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蔡土贵说,当前,巡察工作基本手段有听被巡察党组织汇报,查被巡察单位财务等台账资料,与被巡察单位人员进行谈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与纪检机关、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对接询问相关情况,开展民主评议等。巡察工作基本流程包括巡前、巡中和巡后三个阶段,巡前包括印发通知、组建巡察组、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召开动员培训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与被巡察单位沟通等;巡中包括在被巡察单位发布公告、巡察动员会、听取汇报、书面征求意见、查阅文件资料、个别谈话、列席会议、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巡后包括撰写巡察报告及反馈材料、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专题汇报、向市委“五人小组”专题汇报、向被巡察单位反馈、被巡察单位整改等。目前,市委第四巡察组已进入统稿阶段。
作为巡察干部中的“老将”,蔡土贵坦言,随着社会形势变化,这些年,巡察工作也不乏难点。比如,各类政策变化快,巡察干部掌握不全,就没有办法找出问题,怎么办?“关键还是引入专业人才,并加强巡察干部的实战训练。像我们巡察组既有组织条线干部,也有审计、财务方面的人才,碰到一些问题,大家经常会互相讨论、取长补短。为了更好地推进巡察工作,今年,市里也专门出了一本政策汇编,供我们学习查阅。”蔡土贵说。
又比如,个别谈话中,一些人喜欢做“老好人”,反映问题不积极,又该怎么破?针对这类情况,我市积极借助审计、财政等部门专业力量,加大谈话前的问题搜集,以问题为导向,进行针对性的个人谈话。王兴华是我市审计方面的专业人才,对于如何寻找问题、聚焦问题很有心得。王兴华告诉记者:“巡察工作开展初期,我们会重点收集被巡察单位近年来各种类型的审计报告,仔细查阅审计报告中提到的主要问题,重点摸清被巡察单位存在问题的背景及性质,然后带着问题去巡察,有针对性地对相关事项延伸调查,开展个别谈话,对问题作进一步核实。”
延伸:巡察带来哪些变化
巡察不是目的,它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章党纪党规的重要手段,是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
作为政治体检,党委巡察强化了对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突出责任担当,从源头上抓早抓小,及时纠正和预防腐败问题发生。在市科协党组成员、副主席郭保东看来,通过巡察,将促使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进一步提升主体责任落实水平,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要求,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单位工作常态,廉政隐患得到早发现早处置,使抓早抓小的“双岗双责”落实成为自觉。
而将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既能形成面上震慑,也有力助推了我市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近年来,针对巡察发现的廉政隐患以及一般性问题,我市被巡察单位从落实主体责任出发,主动践行“四种形态”,通过廉政约谈、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等办法,使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据统计,自上届党委以来,市、县两级在巡察中共发现各类问题2311个,向纪委、组织、人社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11条,立案102人,94名党员干部被给予党政纪处分,谈话函询达200余人,廉政约谈680人。
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则进一步净化了我市政治生态。巡察后,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高度重视问题的全面整改,动真碰硬,做到整改“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置结果、见责任追究”。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除了被巡察单位的积极整改外,各巡察组还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分类移交给各行业主管部门。如针对国有资产管理、工程项目变更不规范等问题,巡察组及时将这些问题移交给国资委、发改委等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行业性的监督检查、制度堵漏,进一步提升整个行业的廉洁指数。同时,举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专题培训班,全面梳理在巡察中发现的问题,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有针对性地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经纪律、“三公”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要求进行解读,推动面上整改。另外,围绕省委巡视组对市委的反馈意见,我市狠抓销号整改,制定和完善《规范小型平台活动指导意见》《嘉兴市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96项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实制度笼子,努力把党的诞生地建设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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