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才过,“双十二”又要来了。如今,碰到“满300送30”“满500送50”,你脑海里的第一反应是不是网购优惠活动、商场促销、手机充值……其实,现在汽车加油也有很多这样的“满就送”活动。纪检人告诉你,其实这里岗位廉政风险也不少。
今年,桐乡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在对监督对象市交投集团下属的两家国有运输企业开展公务加油卡使用管理专项监督时,实地走访了各大加油站,发现内设的超市便利店都有使用加油卡加油返利送券的优惠活动。超市工作人员说,“使用加油卡加油金额满150元,赠送11.5元的超市购物电子优惠券,一个月内使用有效。电子优惠券只能购买超市的非油品,买东西后,只要把卡给收银员,电脑就会自动扣除返利的金额。”
两家国有运输企业,拥有车辆575辆,油品使用量较大,若是按“金额满150元,赠送11.5元”推算,一年下来,这部分赠送的电子优惠券数额可是相当可观的。那么,驾驶员是否存在“搭便车”使用电子优惠券购物的情况?
带着疑问,纪检监察组迅速展开调查,走访石油企业,与运输企业负责人和部分管理人员座谈,翻阅财务账册,发现两家公司都与石油公司签订了优惠返还的协议,说明返还金额还姓“公”。那么,对于这些散见于随车“走”的加油卡,驾驶员能经得起诱惑吗?会不会有人假公济私?调查中运输企业相关负责人坦言,加油卡跟车走,在驾驶员之间动态流转,监督起来十分困难,也难以核实,不排除少数驾驶员用返利优惠券购买生活用品,平时确实忽视了这一廉政风险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控。
“有漏洞就要堵塞,有风险就要排除。我们派驻纪检监察组就是要深入驻在部门内部找准找实廉政风险点,切实将监督责任担起来,把监督落到实处、发挥实效。”桐乡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新江说。为此,纪检监察组主动向桐乡各石油企业提出取消返利优惠券,调整优惠返还政策的要求,并督促两家国有运输企业联合与石油企业进行商谈,切实排除加油卡廉洁风险。
经多次协调,两家国有运输企业均与石油企业新签订合同,并约定“取消加油卡非油品返利送券,取而代之的是更高比例的积分返还。”由此,返还的积分每年可为两家企业节省35万元的油品开支,也切实杜绝了公务油卡中的“搭便车”现象,堵实了跑冒滴漏的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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