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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开展第七批职业技能带头人评选
2018年03月21日 08:30:13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杨颖慧

  为进一步深化职工素质工程,更好地发挥职业技能人才的示范和表率作用,鼓励广大职工争当知识型、技能型职工,激励广大职工创业创新,海盐在全县企业技术工人中开展第七批海盐县职业技能带头人评选。

  本次评选对象和条件为在海盐县工作满两年,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本行业中具有较高威望、技术过硬,热心于传、帮、带,具备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等。本次评选县职业技能带头人名额10名。县职业技能带头人荣誉称号和相关待遇有效期为两年,已期满的原职业技能带头人符合条件的可重新申报。

  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或由单位推荐,经所在单位和工会组织初审后报上级工会,上级工会复审通过后报县职业技能带头人初评委。县职业技能带头人初评委将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考察、公示,最终确定县职业技能带头人名单。海盐县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领导小组授予县职业技能带头人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享受规定的津贴。

标签: 海盐县;职工素质工程;职工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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