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又推新举措。连日来,在海盐县城各住宅小区的楼道口,出现了一个个红色的“有害垃圾收纳袋”。记者从海盐县垃圾减量分类和处置能力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正处于扩面推进阶段,海盐县结合实际出实招,不断扩大居民小区、机关单位、国企、学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逐步健全完成完善相应的标准和制度。
记者看到,“有害垃圾收纳袋”的醒目处写有“大件有害垃圾请投放至小区有害垃圾收集箱”的提醒,按照有害垃圾的类别,收纳袋分设了废旧灯管、废旧电池、过期药品、其他小件(口红、圆珠笔芯等)4个小的收纳袋,并标明了咨询电话。
“有害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如果和一般的生活垃圾混在一起处理,有毒有害成分会造成二次污染,损害环境。以收纳袋形式在居民家门口进行回收,可操作性强,方便有效,收集到的有害垃圾,会通过专人专车集中存储,达到一定量后,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有关人员介绍。有害垃圾是指存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物质或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潜在危害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灯泡、废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过期化妆品等。
垃圾分类是减轻垃圾终端处理负担的有效途径。去年12月,海盐县在城区启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探索构建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体系和智能化管理体系,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为建设“三优海盐”营造良好环境。
目前,全县建成3个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已开展垃圾分类居民小区64个(包括开放式)、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学校70家,城区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60%,同时开展了海滨东路、勤俭路两条商业街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示范街创建工作。全县9个镇(街道)、64个村同步开展垃圾分类,覆盖农户43650户,村覆盖率61%。今年,海盐县全面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力争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不低于80%,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学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实现100%。
海盐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试点示范、扩面推进和完善提升三阶段进行,将于2019年1月进入完善提升阶段,通过各方面努力,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现覆盖,形成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设施建设和分类质量评价标准以及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标准体系和制度,同时探索建设“互联网+回收”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实现再生资源市场化运行、规模化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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