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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巡河不到位纪委问责并通报
2018年05月03日 08:26:30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陆成钢 通讯员 刘晓玲

  根据海宁市“河长制”规定,一名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不少于一次。上个月,海宁市周王庙镇新一期的《重点工作和作风效能督查通报》出炉,通报了今年3月份全镇河长的巡河情况,通报批评了一名河长3月份巡河次数为零,并扣除相应奖金。

  据悉,为推动“河长制”落实,从2017年开始,海宁市周王庙镇率先实施“河长制”管理问责问效制度,联合镇纪委,通过抽查、检查“潮乡智慧河长”APP等方式,定期查看河长的巡河记录,每月向全镇发布重点工作和作风效能督查通报,督促河长履职,实现河道长效管护。

  在周王庙镇当河长,每月还会收到4条短信,提醒河长每周至少完成一次巡河任务。巡河是否到位,在APP上一目了然,如果被抽查到巡河不到位,镇“河长办”就会实施提醒和约谈,如果约谈还无效,镇纪委就会介入。对不作为、慢作为的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制度的严肃性。通过责任部门的指导和纪委的监督,周王庙镇133条河道已于去年全面完成剿劣。

标签: 周王庙镇;海宁市;河长制;作风效能;督查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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