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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绩效评价“逼”出高质量
2018年07月02日 08:59:15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潘晓琴 通讯员 邵 峰

  今天,2017年度桐乡工业企业绩效评价结果出炉(详见本报今日5—8版,名单未包含部分五年内新供地企业),下一步我市将对各档企业执行新一轮差别化政策。

  事实上,我市自2013年5月就在嘉兴范围率先开展了工业用地绩效评价工作。五年来,桐乡牢牢抓住要素市场化配置“牛鼻子”,算好经济账、资源账、环境账,着力破解科学评价、政策推进、倒逼退出、数据共享等难题,增创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百姓受益体制机制新优势,努力实现以最小的资源环境消耗获取最大的发展效益。

  根据最新一轮的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市2017年度规上企业亩均税收达到23.1万元,首次突破20万元/亩大关,达到全省平均以上水平,比2012年15.4万元/亩提高了51.9%;规下企业亩均税收5.9万元,比2012年3.2万元/亩上升了84%。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制度,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激发企业转型发展的内生动力,我市在认真总结前几年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 加快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今年制定出台的《实施意见》更进一步强调了‘亩均论英雄’的原则,更加重视企业的亩均效益、研发投入和社会贡献度,更符合全市产业实际也更具可操作性。”市绩效评价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实施意见》较之前的版本而言,从评价办法看,一是修改了评价指标,将原亩均销售调整为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比重,并调高权重至15%,相应缩小劳动生产率指标比重至5%。二是将规上印染行业单列进行评价,共计评价规上印染企业53家。将单位COD税收作为主要指标,权重为50%。三是调整C类、D类企业比重,将规上D类企业占比从原3%上调至8%,将规下D类企业占比从原5%上调至10%,相应缩小B类企业比重各5%。四是调整差别化措施。将D类企业差别化电费上调至0.3元/千瓦时。新增削减C类、D类印染企业排污权总量指标措施。

  此次公布的新一轮工业企业绩效评价结果就是根据《实施意见》对全市4751家工业企业的摸底调查工作,并对拥有实际占地的2967家工业企业进行了综合评价。纳入评价的规上企业843家:A类企业240家;B类企业365家;C类企业171家;D类企业67家。纳入评价的规下企业2124家:A类企业95家;B类企业993家;C类企业544家;D类企业492家。

  此次新的一轮工业企业绩效评价工作与去年相比,评价主体增加了48家,规上D类增加36家,规下D类增加172家。从亩均绩效看,今年全市规上亩均税收23.14万/亩,规下亩均税收5.91万/亩,分别同比增加35.54%,49.62%。

  “从调整后的评价办法和结果不难看出,今年我市新一轮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增加了倒逼的力度,更进一步促进了资源加快向优势企业集中,同时也让低效企业的日子越来越难过。”上述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桐乡将继续按照“亩均论英雄”的要求,创新完善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争当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

标签: 企业;绩效评价;工业企业;桐乡;实施意见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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