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盐县安监局近日召开的涉爆粉尘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县将开展涉爆粉尘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整治的时间从即日起至7月31日结束。
据悉,此次整治的范围是全县范围内所有涉及可燃粉尘作业企业,根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分为金属制品加工、农副产品加工、木制品/纸制品加工、纺织品加工、橡胶和塑料制品加工、冶金/有色/建材行业煤粉制备和其他等七大类共45种。
此次整治的重点内容一方面是安全基础管理方面,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法定主体责任“一企一档”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申报和员工职业健康体检等情况;另一方面是作业现场管理方面,根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重点检查涉爆粉尘作业场所是否存在10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县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镇(街道)要对辖区内涉爆粉尘企业进行再排查、再摸底、再核实,坚决杜绝可能导致较大以上事故的企业失控漏管。同时,要各镇(街道)安监站要会同综合执法中队对辖区所有涉爆粉尘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对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对列入“四无企业”整治的,要坚决落实关停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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