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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法院在全省率先建立专网专线车辆查控机制
2018年08月02日 09:18:55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李丹 通讯员 沈羽石

  为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提高对被执行人车辆查控效率,7月30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与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签订《委托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协议书》,率先在全省建立专网专线车辆查控机制。

  “从今天起,市中级人民法院、南湖区人民法院、秀洲区人民法院干警横跨大半个嘉兴,去车管所窗口办理涉案车辆查控的情状将成为历史。”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公安局将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专网专机,开通机动车查询、查封和解封业务功能,今后,三家法院干警如需要查询、查封和解封涉执车辆,均可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专机完成,不必前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

  根据协议约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还将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置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由法院开展机动车查询、查封和解封业务,市中级人民法院、南湖区人民法院、秀洲区人民法院因保全、执行等需要进行查封及接受外地法院事项委托进行查封等操作的,统一由各自法院安排的正式在编职工在中院办理;法院工作人员对法律文书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姓名、身份证号、机动车号牌号码、车架号进行与系统核对无误后,办理查询、查封、解封业务,并在办结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在登记业务后,及时做好收存保管工作,由辖区车管所不定期抽查;市中级人民法院确保具备市公安局及上级公安机关规定的网络接入条件,并明确专用网络设备和办公设备须专人管理、专人使用,在办公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接入市公安局视频监控平台。

  “法院与公安的车辆查控业务合作,将进一步提高法院执法办案效率,也让法院在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一步。”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标签: 中级人民法院;机动车;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控;公安局 责任编辑: 金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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