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位于杭州湾畔,共有海湾面积537.90平方公里,境内陆地海岸自西塘桥起到澉浦止,全长53.48km,是浙北海岸线最长的县(市)。
过去,靠海吃海,人们享受着大海的馈赠,然而,过渡捕捞,海洋污染,已经使得海洋生态不堪重负。
近年来,海洋与渔业局等相关部门组织“一打三整治”等各类行动,加大整治管理力度,但面对广阔的海湾、滩涂,依旧力量单薄。
接下来,情况将改变!为进一步加强对湾(滩)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保护有效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海盐县成立了湾(滩)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领导直接担任组长。
下一步,海盐县将出台《全面深化推进湾(滩)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浙江省湾(滩)长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深化推进湾(滩)长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湾(滩)长制的基本原则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协调,联动治理;突出重点,注重长效。
记者也咨询了海盐县海洋与渔业局,湾(滩)长制实施的空间范围为海盐县杭州湾湾区陆海空间,并覆盖全域海滩。向海一侧至我县管理海域边界,向陆一侧至海洋功能区划涉及的沿海镇(街道)行政管理陆域边界。
接下来将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设立县级湾长和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滩长的组织架构,各级根据相关要求履行职责。
湾(滩)长制主要任务包括管控陆源污染物排放、强化海洋空间资源管控、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防范海洋灾害风险、强化海洋生态环境执法监管。
湾(滩)长制的工作目标将包括整治沿海滩涂违禁渔具,全面整顿违规养殖,杜绝海滩(岸线)乱占、乱用、乱排,陆源入海排污口稳定达标排放等。将基本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协作有序、运行高效的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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