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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海盐县成功挂牌出让首宗“标准地”
2018年10月18日 10:40:48 来源: 嘉兴日报

  近日,记者从县国土资源局了解到,海盐县成功挂牌出让首宗工业用地“标准地”。据介绍,该宗地块位于百步镇百联村,面积4142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标准厂房,由海盐县富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竞得,成交价480元/平方米。

  与以往挂牌出让的工业用地不同的是,“标准地”是带着建设规划标准、能耗标准、污染排放标准、产业导向标准、单位产出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进行出让的建设用地,如该宗地明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76吨标煤/万元等。采用该种创新型的供地模式,企业拿地前就已经知道该地块的使用要求和标准,企业拿地后通过“一窗受理”即可开工,建成投产后按照法定条件和既定标准进行验收,不再需要各类审批,建成投产后,相关部门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

  “在‘标准地’供给方面,我们坚持四大基本原则,即坚持市场化配置、坚持改革降成本、坚持亩产论英雄、坚持全过程监管,一定程度上也是倒逼转型升级的一种举措,将好的地块供给符合标准的优质项目,从而提升土地的利用效率,凸显供地对经济的拉动效应。”县国土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明确企业投资项目亩均税收等“硬约束”控制指标,以土地利用效率为核心,完善激励倒逼机制,将大大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记者了解到,采用标准地供给模式,通过实施区域能评、区域环评、涉水影响评价、矿产压覆和地质灾害等区域评价,能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对于“标准地”,海盐县将按照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100天”要求,牵头做好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基于企业自愿原则,政府代办员可为企业提供无偿全流程或部分审批事项代办协办服务。

  “标准地”如何凸显标准?需要全过程的监管和事后的认真验收。据介绍,海盐县目前已建立“标准地”监管实施制度,强化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特别是开工建设和竣工投产环节的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并同步健全投资项目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形成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

  项目竣工后,将由国土部门牵头,会同住建、水利、安监、消防、气象等部门,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出让合同,对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相关指标进行竣工核验。竣工核验合格的,办理不动产权证变更登记;未通过竣工核验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项目投产后,在约定期限内,由项目所在园区管委会或镇(街道)牵头,会同经信、发改、环保、税务等部门,根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对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能耗标准、环境和亩均税收等指标进行达产复核。达产复核合格的,出具达产复核意见书;未通过达产复核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对不符合竣工核验、达产复核相关要求的,按合同和协议约定予以处置。

  值得一提的是,“标准地”这项供地新举措,除了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创新供地模式、提升审批速度外,也是对现有招商模式的一次倒逼。相关招商主体在明晰土地出让的系列标准上,将以市场选项目、引项目,构建新型招商模式和良好的营商环境。

标签: 标准地;海盐县;工业用地 责任编辑: 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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