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为保障农村公路桥梁安全运营、农民群众安全出行,今年,海宁市出台了新一轮的农村危桥改造财政补助实施办法。据了解,在此之前,海宁市执行的是2015年出台的农村危桥改造补助办法,当时考虑到物价等因素,执行期限为3年,即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结束。而2015年至2017年间,海宁全市共完成投资1919万元,改造农村交通类危桥26座。
就在今年上半年举行的海宁市人大、政协相关会议上,多名代表、委员一致提出,随着农业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全市范围内新的危桥还会不断产生,农村危桥改造工作还需持续推进。因此,在今年下半年,经十五届海宁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新一轮的全市农村危桥改造财政补助办法应运而生。
据悉,海宁市农村危桥改造财政补助采用市级定额补助办法,即按照桥梁跨径大小分别予以补助。此次出台的新办法与老办法相比,核心变化在于提高了农村危桥改造的补助标准。其中,桥梁跨度20米以下的(不含20米),市财政按桥梁建筑面积补助1200元/㎡;桥梁跨度20米以上35米以下的(不含35米),市财政按桥梁建筑面积补助1500元/㎡;桥梁跨度35米以上的,市财政按桥梁建筑面积补助2500元/㎡。而原老办法对应的补助分别是1000元/㎡、1200元/㎡和2000元/㎡。
除了政策、资金支持外,近年来,海宁市还加大对农村公路桥梁的监管力度,将全市1023座农村交通类桥梁全部纳入有效监管范围。2014年以来,市公路管理部门每年组织专业桥梁检测机构对全市境内重要县道上的公路桥梁进行大规模的“健康体检”。通过对这些桥梁的全面检查,掌握桥梁的基本状况,对桥梁结构损伤和病害发生部位、分布情况、严重程度等进行现场拍照和详细记录,并根据检测结果,对桥梁技术状况进行分类,对桥梁的安全性能进行评估和承载能力验算,为桥梁养护和处治方案提供科学依据。与此同时,目前部分镇(街道)也已开始委托专业机构对乡村公路桥梁进行定期“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全相关桥梁信息数据库,使农村公路桥梁管养工作日益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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