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嘉兴市整治办获悉,至2018年底,嘉兴市70个小城镇(街道)全部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并在全省率先完成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年任务两年全面完成”目标任务。我市还获得2018年度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优秀设区市称号,仅次于杭州,名列全省第二,秀洲区、嘉善县、海宁市、平湖市获评优秀县(市、区)。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2018年新增省级样板镇(街道)14个,总数达到26个。分别是南湖区凤桥镇、七星街道、新丰镇竹林集镇,秀洲区(含经开区)王店镇、王江泾镇、新塍镇、嘉北街道,嘉善县干窑镇、姚庄镇、大云镇、天凝镇、姚庄镇丁栅集镇、西塘镇下甸庙集镇,平湖市老钟埭集镇、曹桥街道、广陈镇,海盐县元通街道、西塘桥街道、澉浦镇,海宁市长安镇、丁桥镇、斜桥镇老斜桥集镇,桐乡市乌镇镇、洲泉镇、屠甸镇、石门镇。
2016年11月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要求,围绕“一加强三整治”主要内容,实施“六大专项行动”,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市委副秘书长、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应志敏表示,经过两年的全力攻坚,我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实现了小镇蝶变,使百姓获得感明显提升;促进了产镇融合,使小城镇发展动能不断增强;积累了整治经验,使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锻炼了干部队伍,使整治行动充分展现了铁军精神。
整洁有序的道路街巷,清新和谐的建筑立面,清澈的河水泛着粼粼波光,历史文化和现代元素在这里交相辉映,产业和城镇在这里有机融合……一组数据可以印证:两年来,70个小城镇编制完成1790个建设项目设计方案,836条道路全部建立“路街长制”,累计拆除违法建筑1456万平方米,整治“低散乱”企业7276家,拆(腾)出土地面积1.84万亩,完成建筑立面整治339万平方米,保护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329处,新建停车场282个、停车泊位7.76万个,打通断头路56条,完成线路“上改下”659公里、架空线路梳理1154公里,新建改建农贸市场77个、公共厕所661座、公园139个,新增绿道167公里……
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拆是前提,建是重点,管是关键。面对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喜人的成果,如何巩固,杜绝行动一阵风?记者获悉,市整治办已在总结各地行之有效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三治融合”管理和风貌管控、环境卫生、街面序化、线乱拉治理等“1+4”管理办法,从制度机制上推动小城镇管理的常态化长效化,得到了省整治办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转发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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