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开门”不放鞭炮 丽水商户守护“丽水蓝”
2017年02月04日 14:12:13
来源:
丽水日报
过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人的传统,而对于经商的人来说更是如此。在春节长假结束恢复营业之时, 很多商家都希望通过燃放“开门炮”来博得一个好彩头。然而,记者昨日在丽水市区沿街随机发现,往年商户放“开门炮”图好彩头的现象几乎看不到了,企事业单位则完全摒弃了放“开门炮”的陋习。
昨天上午,丽阳街的一店主高先生早早开了店门,他告诉记者,自己不放“开门炮”已经好多年了,家乡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好,不放烟花爆竹是大势所趋,更何况生意红不红火与放不放“开门炮”没多大关系。此外,通过采访几名环卫工人,记者发现市区很大一部分商户早在正月初六就开门营业了,但很少有人会放“开门炮”,即便有也不会像往年那样鞭炮震天响,减轻了清洁的难度。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通告〔2016〕第7号》规定,在丽水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限制区域内,除夕当天至正月初一,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举办重大庆典活动,经市政府批准后,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民俗,商家燃放“开门炮” ,也是为了图个吉利,讨个彩头,可以理解。但此起彼伏的“开门炮”震耳欲聋,既污染空气,还因为燃放烟花爆竹留下的一地纸屑破坏城市环境卫生,完全偏离了我市绿色生态的城市定位,而且鞭炮声还制造了大量噪音,存在扰民之嫌。
标签:
开门;丽水蓝;空气重量;烟花爆竹
责任编辑:
冯一伦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