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2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黄莹 通讯员 陈兢亚 杜文博)近日,省工商局、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支持“丽水山耕”品牌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从支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扶持培育重点龙头企业、支持开展示范单位创建等方面提出14条意见,推动“丽水山耕”品牌提升发展。
据了解,自2014年9月创立以来,“丽水山耕”品牌线上线下销售渠道不断完善。目前,在8大城市的230余家“丽水山耕”产品销售体验点基本建立,截至2016年底,入会单位达236家,销售业绩全年超过20亿元,平均溢价达30%。丽水市还将“丽水山耕”作为全市农业服务平台,每年投入5000万元资金,创新品牌“1+N”全产业链一体化服务体系。该市还编制了《丽水市生态精品农产品品牌战略规划》,力图构建自主知识产权品牌体系。目前,以丽水市生态农业协会为注册主体提交的“丽水山耕”集体商标,即将进入公告程序,其他38件保护性商标已成功注册,版权保护申请已经递交,“丽水山耕”已成为目前全省唯一的市级区域公用品牌。
根据《意见》,今后我省将在支持商标品牌培育、注册和发展等方面,进一步奠定“丽水山耕”品牌提升发展的法律保护基础。还将以品牌为抓手助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茶叶、食用菌等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支持全产业链协调发展和现代化营销体系建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丽水山耕”相关产业集群,我省相关部门将积极支持申报浙江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同时将加强对“丽水山耕”产品线上线下销售的品牌保护。
在产业支持上,将加强对重点龙头企业的培育,将从“丽水山耕”旗下品牌企业中遴选5到10家现有注册资本500万元或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骨干企业予以重点培育、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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