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丽水 正文
青田一“老赖”已和“新欢”结识 不还“旧爱”聘金
2017年03月09日 14:40:55 来源: 丽水网-处州晚报 记者 俞文斌 通讯员 叶旭耀 游蓓蕾

  认识一星期就确定恋人关系,订婚没几天就悔婚,一直拖欠前男友礼金不归还。日前,青田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了这起因聘金纠纷引起的执行案子,被执行人章某为了能和现任男朋友结婚出国,不得不拿出执行款归还了拖欠前男友的聘金。

  今年27岁的“老赖”章某是青田当地人,2013年12月16日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大一岁的青田小伙子项某。之后,短短一星期两人便确定了恋人关系。2014年1月7日,双方在章某家按照农村风俗举行了订婚仪式。订婚当日,项某向章某支付聘金10万余元,当晚章某家以回礼包的形式返还给项某5888元,章某实际收到聘金9.5万元。订婚后,两人曾短时间共同居住过,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我不喜欢你了,我们不合适,还是趁早分手吧。”由于两人的婚姻基础不稳定,订婚没多久,章某便提出分手。

  “分手就分手,但是你礼金都要退还给我。”章某提出取消婚姻,但是只字未提退还礼金的事情,项某一怒之下将章某告上了法庭,要求退还聘金。青田法院综合案情判定被告章某返还项某聘金款8万元人民币。

  尽管拿到了判决书,章某却还是一直拖着不还。媳妇没娶成,眼看着父母辛苦半辈子攒下的血汗钱也要“打水漂”,项某便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立案后,青田法院执行人员立即对章某进行了强制措施,章某退回给了项某3万元人民币,但是剩下的5万元却没了着落,而且章某名下没有可执行财产。

  近日,章某在公安出入境那报备,要和现任男友结婚,并打算随男方出国生活。

  假如章某想要跟随现任丈夫出国生活,必须得摘掉老赖这顶帽子才行。执行人员立马联系了被执行人章某,要求她主动过来履行义务。为了保住这段来之不易的感情,章某只好到青田法院履行了义务。

标签: 老赖 责任编辑: 吴盈秋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