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剿劣 和谐治水 景宁“法律督导团” 助力剿劣行动
2017年04月07日 16:44:58
来源:
丽水日报
连日来,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干部任敏捷蹲点大地乡大地村,全程参与剿灭劣V类水督导工作。这次下村,他作为剿灭劣 V类水的“法律督导员”,承担着剿灭劣V类水的法律服务。
为了能使景宁在剿劣行动中,实现“依法剿劣,和谐治水”,景宁给全县存在劣V类小微水的44个村(林场)都配备了一名专业“督导员”。经过精挑细选,来自县直单位的44名法律素养高、责任心强的督导员,被分派到一线,全面了解掌握当地乡镇村治理劣V类水总体形势,发挥专长,督导所在地政府和村两委倒排工作时间,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剿灭劣 V 类水任务能如期完成。
“在剿劣过程中,我们发现,了解和运用与治水相关的法律法规十分重要。如鹤溪河污泥浊水整治工作中,我们依法查处了1家花岗岩加工厂和1家生猪养猪户,司法人员全程参与,提供的专业法律支撑,让执法部门在整治过程中,程序更规范,也更易于让涉及企业和百姓接受。”县治水办负责人潘长友说。
为此,景宁司法局第一时间构建起“依法治五水、剿灭劣V类”的法律服务平台,结合实际工作开展“五水共治”、小微水体整治等相关的法律服务,由基层法律顾问、局干部等组成“法律督导团”,定期到联系村下访,驻点落实剿劣工作,发挥法律专业特长为小微水体整治提供法律保障。
截至目前,景宁“法律督导团”已协助开展重大疑难纠纷调处13件,提供法律咨询300人次,为村民开展宣传与“五水共治”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20场次,帮助修订村规民约、完善村务民主公开制度3个。下阶段,法律顾问们还将应要求对治水工程进行“法律体检”,为打赢“剿劣战”提供法治保障。
标签:
景宁;治水;科学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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