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县城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有序,决定启用县城城区道路电子监控违法抓拍系统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启用时间
2017年6月15日0时。
抓拍时间
每天24小时实时自动抓拍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抓拍路段
城区石龙街、濛洲街、松源街、贝林街、济川路、学后路、西桥路、云鹤路、祥云路、兴贸路、横城南路、横城北路、龙洲西路、龙洲中路、龙洲东路、大济路以及与上述道路相连路口200米内路段。
抓拍范围
1.机动车违法停车超过90秒的(在路口导向内以及机动车道内违法停车严重影响交通的,将不限时抓拍);
2.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
3.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机动车未依次交替通行的;
4.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5.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6.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进行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7.路口遇有交通堵塞时未依次等候的;
8.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9.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10.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11.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12.在禁止调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调头的;
13.在容易发生危险路段调头的;
14.调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15.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特此公告!
庆元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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