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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老赖”受审十余名“老赖”旁听 莲都严惩“老赖”有新招
2017年12月22日 17:26:54 来源: 丽水网-丽水日报 记者 徐小骏 通讯员 林珊 祁崇捷 陈肖滢

  欠钱不还、逃避债务,民事纠纷也会变成刑事案件。近日,莲都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案件,被告人陈某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被法院当庭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老赖”拒执罪受审,坐在旁听席上的还有10余名“老赖”,他们有的被布控当天强制带回,有的被法院拘传而来。如此近距离地感受“拒执”法律后果,目的是亲身聆听法官严厉训诫,体验式地接受普法。

  原来,被告人陈某某曾向中国建设银行丽水分行借款,并以莲都一房产作为抵押物,但自2014年1月起,陈某某未按约偿归还银行借款本息。当年6月,银行向莲都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年9月25日莲都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该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向被告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告人拒不履行。

  为此,莲都法院决定拍卖被执行人名下的抵押房产,并发出腾房公告,责令其限期腾空,被告人仍不执行。2016年6月15日,莲都法院再次对被告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要求其限期腾空房屋,被告人陈某某写下悔过书,并答应2016年6月30日前腾房,可事后陈某某仍拒不执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无视法律明确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妨害法院裁判不能执行的结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有能力执行的情况下,未按法院要求及时腾空房屋,拒不执行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裁决、裁定罪。

  “希望通过组织被执行人全程旁听拒执案件的审理,起到‘旁听一案,影响一片’的警示与威慑作用,告诫被执行人不要以身试法。”莲都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宋云生介绍,下一步,莲都法院还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推进执行信息化、公开化,让更多当事人权益得以早日实现。

标签: 法院;当事人;权益 责任编辑: 金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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