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饮一江水,齐抓大保护。日前,龙泉与云和签订全市首份《瓯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和实施方案(2018-2020)》。根据《协议》,两地将共同采取工程、经济、科技等措施,加强瓯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节约工作,以政策和经济激励机制为杠杆,推动流域县(市、区)主动加强保护,下游地区支持上游发展,确保瓯江水环境质量稳定并力争有所改善,实现水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
龙泉瓯江源
“协议签订后,一江水我们两地护!”龙泉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合作治水协议地,接下来,龙泉、云和将开展密切的联合监测、联防联治、交叉检查等工作,进一步巩固两地跨流域治水成果。
瓯江是浙江省第二大江,发源于龙泉市与庆元县交界的百山祖西北麓锅帽尖,自西向东流,流经丽水、温州,贯穿整个浙南山区。作为国家开发瓯江流域龙泉溪干流梯级发电的第一级水电站,紧水滩电站自1987年建成后,瓯江上游由于一湖跨龙泉和云和两地的状态,给两地治水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
保护瓯江流域生态环境是沿岸人民的共同责任。龙泉和云和两地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合作”的原则,在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基础上协同共治,共同维护瓯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云和帆影
《协议》约定,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龙泉和云和每年各出资500万元共同设立瓯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根据公布的上一年两地交接断面地表水环境自动监测站的监测结果,测算水质补偿指数P。根据公布的上一年度丽水市水资源公报数据,测算水量水效补偿指数Q。水质补偿指数P和水量水效补偿指数Q按7:3的权重计算生态补偿指数。若生态补偿指数≤1,下游云和拨付给龙泉500万元资金。若生态补偿指数>1,或者出现上游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以省环保厅界定为准),交接断面水质不能满足国家、省、市要求的断面水质目标,上游县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未优于省、市下达的水资源消耗双控指标等情况,则由龙泉拨付给下游云和500万元资金。
据介绍,补偿资金将用于瓯江流域内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节水型社会建设、流域综合治理、水污染防治、水土流失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两地将加强对补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补偿资金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补偿资金使用效益,共护一江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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