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7日讯(钱江晚报通讯员吴培均 记者王凯艺)如果现在问你,你家小区每年能收多少停车费,广告位、物业用房等租金收入又有多少,估计家家户户都是一头雾水。不少业主甚至还不知道,这些其实都属于小区的公共收益,是所有业主的共同财产。
这笔不小的收益谁在经手,到底有多少,都花去哪了,不得不说,这根本就是一本糊涂账。
昨天,钱江晚报记者从市住建委了解到,为规范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收益,宁波出台了《关于规范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收益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明年开始,全大市每个小区的公共收益都要统一放入专户,就像物业专项资金一样,只能专款专用,物业企业、业委会以及业主,一律不得私自挪用。
乱象:
有人拿去理财,有人拿来分红……
小区公共收益成“糊涂账”
据市物管处方面介绍,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收益本应属于所有业主,可实际上,现在这些钱基本都捏在物业企业的手里。
比如,小区停车费、广告位、小区摊位以及物业管理用房的租金等,一年到头到底有多少,又去哪里了?关于这些收益的来龙去脉,业主们根本不知情,更别提享用权。
而且明年开始,物价部门或将不再指导停车费的定价,完全交给市场,所以停车收入就更难被监督管理。可恰恰停车费在公共收益中又是占了大头。
本报2014年7月就曾报道过,宁兴城市花园上千平方米的公共商铺租金不知去向,最后账目显示,是小区的业委会主任,将1555户业主的公共收益,存入自己的私人账户去理财了,金额高达70万;
都市森林小区一会所,3000多平方的面积,莫名被免费出租给健身中心近9年,业主们粗粗一算:都市森林的会所正对鄞州万达广场,是热门地段,按同地段店铺租金计算,会所9年租金起码有5000多万。5000多万呐!业主们觉得自己的损失大了,开始维权,集体要求废除合同;
联丰社区把小区店面租给大型超市,23万元的租金收益拿来直接给业主分红……这两年,类似事件多次被媒体曝光。
正因为缺少公众监督和规范化管理,很多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的一些公共收益去向不明,成了一笔糊涂账。
新规:
公共收益一律放进公开专户
用来“以房养房”严禁被挪用
《意见》的出台,也正是为弥补这块监管空白。
钱报记者留意到,《意见》不仅明确了小区内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而且明确了收益的性质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至于这些钱今后将何去何从,《意见》规定,70%缴入物业管理专项资金账户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实行增值管理,主要用作整个小区的中修和大修。比如常见的电梯维修,就属于中修或大修。
另外30%则放进公共收益专户,里面的备用金用于日常的小修小补,业委会工作经费,以及换届清算或审计费等。
不过,要是有物业公司确实存经营亏损情况,那么只要业委会批准,可允许在公共收益资金中扣除一部分比例或金额,用于物业的日常管理经费。
不仅如此,资金的进进出出每一笔都要准确记录在统一的财务表上,并且向业主公开。这也避免了一些物业公司利用财务规则“混水摸鱼”,做一些公开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一些普通业主看不懂、看不明白的财务报表。
监管:
公共收益用来发福利也算违规
要统一开设专户由银行监管
简单来说,这笔钱就和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一样,只能用来“以房养房”,可以随“物”,但不能跟“人”。
为了防止物业服务企业非法转移资金、虚开费用,《意见》要求物业在提取小区的公共收益时,必须经业主委员会主任签字同意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不过,虽说这笔钱是业主的共同财产,物业公司不得挪用,但是也不不代表可以归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私自享有。
《意见》中就明确规定:严禁把公共收益变成福利,比如直接发放钱款,变相发放一些补贴、代币券、实物等等。所以像之前的联丰社区用获得的租金收益拿来给业主分红的行为也是不允许的。
而且鉴于目前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机制的不健全,也为防止业主委员会擅自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名义开设账户,贪污或挪用资金。因此还规定,公共收益账户应该由物业公司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银行监管下,新开设公共收益一般存款账户或临时存款账户。
详细方案,已在市住建委官网公开征求意见,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都可以通过邮箱提出自己的意见,邮箱地址:2083616082@qq.com,时间截止到12月2日。
据了解,明年1月1日起,该实施意见就要正式在全大市范围内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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