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0日 10月初,家住宁波江北区庄桥街道的一名73岁孔姓老太太在家不慎跌倒,造成盆骨骨折,花费了5000多元医疗费,给原本就收入不多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庆幸的是,从12月开始,区民政局启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保险金额赔付标准,像孔老太这样的情况,最高能获得3600元赔付费,能一定程度上缓解家庭经济压力。
今年11月以来,江北根据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联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公司,在全市首创江北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为全区的老人群体遭遇意外伤害时提供身故、残疾保险补偿,实现特殊群体意外伤害全保障。
据介绍,该保险自12月1日起生效,参保对象为江北区户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由政府为其统一购买意外伤害险,保费仅为每人每年5元,但是保障范围广,给付赔偿快,较大程度上提升老年群体满意度和缓解家庭医疗费用压力。截至目前,区民政局已为全区5.8万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了该保险,保险金额达到289880元,实现意外伤害保障全覆盖,覆盖率达到100%。
从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上可以看到,该保险主要承保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引发的伤亡、残疾和医疗费用。对老年人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烧伤一次性赔付5000元;意外骨折津贴每天按照20元给付,按照骨折类别确定赔付天数,累计180天为上限;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每天按照50元给付,每次事故最高赔付30天,累计以90天为限。此外,该保险还额外赠送了见义勇为保障,被保险人因见义勇为而受到伤害的赔付均翻倍。(任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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