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封闭阳台?小区业主为这事发愁
买了新房,本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儿,可鄞州区江山万里小区一期的许多高层业主却怎么也兴奋不起来,大伙陷入了一场关于封不封阳台的纷争之中,许多户业主均有意愿封闭阳台,可物业公司却不同意。
到底怎么回事,记者前往小区了解情况。
是否要包阳台,小区业主态度不一
江山万里一期位于鄞州区钟公庙街道惠风西路和广德湖南路的西南侧,5幢高层和部分别墅林立,环境优美。
小区业主应先生带记者走进一套正在装修的房子。
在次卧间南面,记者看见有一处开放式的阳台,面积3平方米以上,与卧室连接的是一道玻璃移门,应先生告诉记者,许多业主都希望将外面的阳台封闭起来,“包进来安全一点,也可以挡挡灰尘,另外要是遇到雨水天气,也可以防止阳台进水。”
记者现场看到,阳台玻璃护栏高度在成年男子胸部位置,护栏底部,还有一条宽50公分,高约20公分的铝合金“台阶”,应先生担心,万一小孩好奇踩上有跌落的危险。
记者在小区采访了十多位业主,和应先生一样,大伙均表示同意封掉阳台。但是,并非所有人都同意。
在物业前台,记者看见了一份“封闭阳台意见征询单”,这是物业公司发给业主关于是否同意封闭南阳台的调查单,有业主勾选了“不同意封闭南阳台”。
根据调查统计,有10%业主不同意封闭,理由是“通透、观景阳台,直面鄞州公园;并且建筑更有层次感,包了更像写字楼”。
小区的物业管理方是宁波普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钱先生告诉记者目前针对小区是否统一包阳台一事,公司的态度是维持原状,“我们之前做过封闭阳台意见征询,有部分业主是不同意的。”说完这句话,钱先生匆匆离去不愿多说。
律师:业主居住利益应得到优先保护
“难道到时只有一两户业主反对,我们就不能包阳台了吗?”一名业主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记者查询相关案例,国内各地都有发生封闭阳台的纠纷,而根据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可以看出,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在合约或合同中禁止业主封闭阳台的约定是格式条款,排除了业主的主要权利,只从其单方面来考虑,应属无效条款。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对方表示,因为阳台属于房屋主体的特定部分,在构造和使用上均具有独立性,应当确定为房屋专有部分,而业主依法享有专有所有权。
业主因居住安全需要封闭阳台,如未损害其他建筑物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业主从事的行为。业主对阳台加以封闭,对建筑物和小区的整体美观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在建筑物和小区的整体美观和业主的居住利益发生冲突时,业主基于专有所有权而享有的居住利益比建筑物和小区的整体美观这样的表层利益等次更高,也更为重大,理应得到优先保护。□记者方磊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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